Re: [公告] 我要在9/16被拔板主啦!(非常重要,請入內討論)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5-09-15 23:06:44
※ 引述《GeminiMan (GM)》之銘言:
: 一、#1LiXtsRa (L_LifePlan)
: https://goo.gl/WQxe5o
: 使用者 snowknife 申訴案,板主 P55555 的回應。
: https://goo.gl/EoAEqv 「推文視為發文。」
: https://goo.gl/GICJE8 「推文視為文章一部分,為PTT之慣例,本人不贅述。」
: 板主 P55555 對於使用者 snowknife 提出「推文違規行為不應適用於板規」的
: 質疑,僅簡短回覆為「PTT 之慣例」。然並無舉證和論述去說明屬 PTT 的慣例,
: 僅能判讀為板主 P55555 個人的見解。
1.
請問,我的個人見解,你是不是因為跟我有仇,
所以打死你這個群組長,你也不願意採納、不願意聽、不願意裡會、不願意理解?
2.
你不願意採納、不願意聽、不願意裡會、不願意理解,
所以我是不是已經再組務另外補充#1Lv7iNrR (L_LifePlan),提出相關證據佐證
本板自施行該板規「發文規則」來,本人多次詢問板友,是否對於板規有任何疑問,
或是需要補充的地方!
而,該板規施行兩年,
「毫無一位板友提出,認為『發文規則』四個字模糊不清,而無管轄到推文部分」
高高在上的群組長,依然對於這個事實,可以睜眼說瞎話,
不願意採納、不願意聽、不願意裡會、不願意理解,
群組長兄,你用站內信說不贏我,也不用這樣,用職權自由心證到這種地步!
3.
本人已經提出相關佐證證明,
國考板板友均可對於發文規則包含管轄推文此ㄧ事實無異議,
請問群組長你的證據呢?
(1)
你有拿出一絲一毫、一丁一點的證據佐證,
國考板板友對於「發文規則」四個字不包含推文管理的證據嗎?
(2)
你有拿出站規、組規規定,證實「發文規則」四個字的意思,不包含推文管理嗎?
全部都是你這個群組長的片面之詞,濫用自由心證,
你平常官作的大,不理解國考板的文化,我尊重你,
對於本人在組務的陳述,完全不採納、無視,請問你這樣洽當嗎?
: 二、#1Los2w0Q (L_LifePlan) 組務判決文
: ========================================================================
: 主 文
: 一、請板主 P55555 於三日內公告撤銷使用者 snowknife 的水桶處分。
: 二、建議板主 P55555 修訂板規。
: ========================================================================
: (一) 板主 P55555 於 8/15 19:18 修改公告內文,撤銷使用者 snowknife 的
: 水桶處分。
: (二) 經群組提出,板主 P55555 另行發布撤銷水桶公告。
: #1Lq8Vo4E (Examination)
: https://goo.gl/UspV0a
: (三) 板主 P55555 於 8/12 23:33 修訂板規。
: ╔════════════════╦════════════════╗
: ║ 舊 板 規 ║ 新 板 規 ║
: ╠════════════════╬════════════════╣
: ║二、發文規則: ║二、發文規則: ║
: ║(一)基本發文規範: ║(一)基本發推文規範: ║
: ╠════════════════╬════════════════╣
: ║ ║11.推文以一般人認知即屬於發文的 ║
: ║ ║型態,除(一)8.9.外,當然受發文 ║
: ║ ║規則管轄。 ║
: ╚════════════════╩════════════════╝
: 上述三點,板主 P55555 已執行群組判決文內容。
: 現行板規 #1Lka2rqg (Examination)
: https://goo.gl/qxeJza
為什麼我不申訴此判決有誤,
(1)本人在此聲明,執行該判決,並不代表我認同
(2)只因BoardCourt申訴GeminiMan你這個群組長,
可以拖延判決長達2~3年,站方可以不判決。
(3)本人懶得申訴你的不合理判決,所以才選擇執行,
沒什麼,就是我懶的理會你這個高高在上的群組長。
: 三、使用者 KDDKDD 於 8/22 提出申訴案,依前案判決結果,請板主 P55555 撤銷
: Examination 國考板內推文違規者處分。板主 P55555 於 8/28 站內信提出異議,
: 僅一再強調 「推文為發文的一種形式,是 PTT 慣例」此無任何佐證的論述。
: 後續說明及判決文
: https://goo.gl/4FgWt8
: https://goo.gl/7uZdMR
我有提阿,可是申訴者比較大耶
申訴者說什麼,你群組長就相信什麼,真棒!!
我在這裡反問群組長兄,
請問申訴者有提出任何證據,證明「發文規則」四個字不含推文之管理嗎?
有舉出版友違規,我沒用「發文規則」裡面的板規,處罰嗎?
請問,申訴者有提出任何佐證嗎?
如果沒有,請問你為什麼只聽信申訴者一人的言詞?
我實在不想質疑你是不是因為我公開抨擊你應該辭去L_TalkandCha小組長職務,
因為你判案實在太慢了,造成PTT之腐敗,後來你很識趣辭掉L_TalkandCha小組長職務,
現在換gun5566作的很棒阿,判案速度比你快上太多了,何苦如此記恨於我呢?
: 四、板主 P55555 於後案,始提出較為完整的論述,例舉 Examination 國考板的判例,
: 以及未有板友提出異議的事實。然所附之相關公告,均與本案所列舉的「推文違規」
: 少有關聯性。
: 板主 P55555 於 #1Lu0zHZs (L_LifePlan) 即知「發文」和「推文」非屬同一形式,
: 板規未寫明清楚,板主自應撤銷處分及修正板規。
: 使用者 snowknife 遇到此次懲處,始覺於法有異議,提出申訴,交由組務裁決。
: 看板的判例僅能證明板主皆依此慣例管理看板,然無站規和組規佐證,並無法證明
: 板主 P55555 所言的「站內慣例」。
1.
群組長兄,你也會斷章取義喔,佩服佩服。
本人在組務#1Lu0zHZs (L_LifePlan)陳述原句如下:
「(1)推文即是發文種類之一,發文形式不同但均屬發文,當然屬於該板規所規範。」
你斷章取義的內容「即知「發文」和「推文」非屬同一形式」
你也太屌了,群組長兄,可以取頭去尾,直接扭曲我原句的意思,
用這種扭曲意思、斷章取義的方式實在太糟糕了!
你還有臉當群組長?
2.
本人在組務#1Lu0zHZs (L_LifePlan)陳述原句如下:
「(1)推文即是發文種類之一,發文形式不同但均屬發文,當然屬於該板規所規範。」
意涵:
推文之操作為「大寫X」,發文為「ctrl+P」,兩種發文操作形式不同,
但是均屬於板友發文討論的一種態漾,所以推文當然受「發文規則」四個字所規範。
想不到群組長可以斷章取義,只看自己想看的,然後腦補,判決我敗訴,
真是荒天下之繆,尤以事為最。
: 五、使用者 KDDKDD 申訴板主 P55555 的群組判決文即已寫明:
: 如板主 P55555 對組務判決有異議,可檢附相關證據至 BoardCourt 板上訴。
: 依板務站長 mousepad 的判例 #1J7e0HgS (BoardCourt) https://goo.gl/urHi1y
: 若板主 P55555 拒絕執行組務判決,已違反本站小組長、板主間相互權利義務關係,
: 恕群組後續僅能以警告,解除板主職務處置。
斷章取義的判決,本人自有風骨,必不接受,而為拒絕執行。
本人自認兩年多來管理板務以來兢兢業業,對於板上違規之事實,均不問親疏,必桶之。
我不畏你職權壓迫,悍然拒絕執行該判決,是我理念的展現,我不後悔,
以被拔除板主一職為明志乎!
本人水桶之推文盡是「謾罵、攻擊、挑釁」之不堪入目言論,
因為水桶了這些違規者,而有國考板近年來的安靜、平和,理性討論的空間,
我無法接受放出惡意用推文任意攻擊他人、謾罵他人、挑釁他人的違規者,
我相信國考板板友也無法接受,這群惡意攻擊的違規者出來水桶。
你可以拔除我板主的職務,你可以對我有仇,
但是我要跟你說,群組長你不該拿國考板的秩序當犧牲品!!
: 六、群組所為,非為與板主對立,抹煞板主 P55555 平日管板的辛勞,而為確立看板
: 違規行為應適法,遭處分者能明確知道自己所違反的是哪條板規。
: 無法接受板主 P55555 所言,先前無板主提出,就代表該板規並不存在問題。
:無法接受板主 P55555 所言,先前無板主提出,就代表該板規並不存在問題。
:畢竟只有遭水桶處分者,始感受到使用權益上的受損,提出異議,板主必須提出
:足以說服人的理由。
你敢讓我公開你跟我的站內信嗎?
足以說服人的理由,我回信給你,
你辯不贏我,夠說服你了,現在又出來說我說服不了你?
在此附上,群組長要我解除水桶的名單:
編號 文章代碼 被誤禁言人次
1 #1Jh2Dq2f 6
2 #1JmhPxfF 1
3 #1JsEgqFu 1
4 #1Jsaia5t 6
5 #1JtZoj1v 3
6 #1JwXSp9z 6
7 #1J-i-uwJ 1
8 #1K1p9UB5 1
9 #1K9M0Z0h 2
10 #1KJJgXHV 1
11 #1KKlJBf- 6
12 #1KW0cXNh 1
13 #1KX87Pq6 11
14 #1KYZreuI 1
15 #1KatrQDH 3
16 #1KgriHNE 2
17 #1KuMeXIe 1
18 #1LSPrDXP 1
19 #1LScWBHp 1
20 #1LWA_Q0S 5
21 #1LWqs8Dv 10
22 #1LdxO-3B 1
23 #1Lh5YGqy 1
24 #1Lhkqyry 5
25 #1LiOOMhT 10
作者: tokeep (巴爾的摩根費里曼)   2015-09-15 23:09:00
那邊比較好.但還是要看
作者: PPPPGAY (4P貓)   2015-09-15 23:16:00
你夠了沒明明自己有錯 還硬說成自己是正義的一方 還要故意提說小組長跟你有仇才雕你 真因為有私仇 現在組務板有人開罷免你的提案 找個理由同意就好了 讓你更難看 幹嘛還拒絕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5-09-15 23:27:00
你在幹嘛呀 鎖了板面上文章 結果置底文沒鎖 活動都過期了還有人在置底文祝福PTT20週年這樣會變成抽獎不公耶
作者: esunbank (嘻嘻)   2015-09-15 23:28:00
徵選板主先發出來吧
作者: imorz (我是 Orz )   2015-09-16 00:58:00
都給你自己解釋就好了呀,你有真心誠意地跪求群組長,請他聆聽你的見解???當初你怎麼對待人,果然終究有一天也會自食其果,有困難就往上申訴壓,還公告討拍拍,真是暈倒!!!
作者: newkuo (見月)   2015-09-16 01:03:00
再上去不會有勝算的 看這些論點就知了只看到一個熱情殆盡的版主 處在一種暴走狀態既然要走 何不身段漂亮一點 ? 唉........
作者: snowknife (For The Horde)   2015-09-16 01:14:00
對貴端深感遺憾
作者: newkuo (見月)   2015-09-16 01:15:00
沒人有意見不表示規定沒問題 就是有問題你才會當被告你提的論點根本就當不了證明前面也一堆人推文你的規定是有漏洞的
作者: imorz (我是 Orz )   2015-09-16 01:17:00
你要是持理敘之就不會出現申訴你一堆人,去群組板看就知道
作者: newkuo (見月)   2015-09-16 01:19:00
你不願承認你定的東西有漏洞 反去扯沒人有意見就是沒問題
作者: imorz (我是 Orz )   2015-09-16 01:19:00
還在自以為高清被拔版主也不接受判決?態度如此,夫復何求?
作者: newkuo (見月)   2015-09-16 01:20:00
群組針對的就是這點 這不是很單純嗎 ?
作者: snowknife (For The Horde)   2015-09-16 01:20:00
建議貴端應記取前車之鑑 避免不洽當之版主權力行使
作者: newkuo (見月)   2015-09-16 01:22:00
簡單的說你的規定就是有漏洞 不服你可以上訴你大概也清楚你贏不了的 才想走人說這麼多也沒啥意義 反正你都要被拔了下個版主又是條好漢
作者: imorz (我是 Orz )   2015-09-16 01:25:00
他就是習慣使用版主權利,現在輸了只好拍拍屁股要走人!!!
作者: newkuo (見月)   2015-09-16 01:27:00
算了吧 幾年前我也玩過法庭遊戲亂鬥版主 前版主 檢舉王 G群組玩這種遊戲只是出賣自己的情緒 弄得自己心神不寧離開了也好 當個一般使用者才快樂其實當管理者 如果不懂得謀殺自己的情緒你會當的很痛苦 而且有鬥不完的對象明天你就自由了 恭喜你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殺提督)   2015-09-16 09:53:00
可是大仁哥 我不曉得這樣你願不願意接受吼進站的使用教學本身就是把推文跟發文分開的啊?就算在這個板大家有共識 但是組甚至群要分開來看不是完全沒根據的
作者: xx3877 (@_@)   2015-09-16 10:12:00
當初濫用權力還嗆不爽就去申訴不然你現在想怎樣之類的話現在講成這樣看了就覺得噁心
作者: PPPPGAY (4P貓)   2015-09-16 10:12:00
笑死人了 討論上位著 只要不口出穢言 就是可公評之事 還有 甘之如飴的人會上板上嚷嚷我要被拔板主囉 還會開一個無效力的投票 讓大家幫你評評理嗎?
作者: snowknife (For The Horde)   2015-09-16 14:05:00
貴端之所為就如同邁爾斯定理所形容未能理性明白事理並有諸多情緒性發言,望自珍重。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09-16 15:01:00
不理組務,卻叫大家去申訴,莫名其妙
作者: weitom (就是愛可樂)   2015-09-16 23:02:00
恭喜脫離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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