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443談的層級化法律保留 就憲法保留事項是指憲法第八條的規定,縱使立法者也不能為相異的規定吧至於絕對法律保留(國會保留)則是指人民生命、身體自由的限制 應由法律規定。理解上,所謂憲法保留只是說 憲法已經規定了,那你立法者就不能違反憲法的規定為立法;而絕對法律保留指的只是,關於人民生命、身體自由的限制,要由法律規定,而且不能違背憲法的明文。從新看了一下你的問題,前面可能誤解你的問題了。 憲法第8條規定的是拘束人身自由的「程序」規範,至於絕對法律保留談的是對於生命、身體自由的限制,要由法律規定。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同前面講的因為憲法第8條對於人身自由限制的程序有特別規定,所以立法者在立法時,對於人身自由限制的程序規範上不得違反第8條的規定。例如:24小時移審的規定不能改為48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