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國考板板規 * 推發文前應詳細閱讀

作者: KDDKDD (KDD)   2015-09-28 20:53:54
國考板板規
總則:
第1條:本板討論核心為「考選部舉辦之國考考試」,討論內容應著重於國家考試考科的
內容、範圍和準備、應試、上榜心得。無相關本板或偏離討論核心文章(推文)
直接刪除。具廣告性質文章禁言30天+退文。
第2條:本規則適用於發表於本板文章(包含本文、簽名檔)、推噓文等任何型式發表於
本板文字或圖片。
基本規則:(違反此章則禁言14天)
第3條:禁止發表文字內容太少(未滿20字或一行文)、涉及政治性質文字、文章難以閱
讀(包含但不限於注音過多、亂碼文字過多等)。
第4條:禁止發表具謾罵、挑釁、攻擊、不雅文字等性質文字內容,暗喻亦同。
嚴重違規:(若文章違反此章則禁言30天+退文,若推噓文違反此章則禁言45天)
第5條:未經同意禁止公佈他人個人資料、通訊內容。
第6條:禁止發表買賣、徵求或具營利性質文字內容於看板。
若有相關需求請一律使用置底買賣徵求區。
徵求區規則視同板規。
贈送文細則請見#1M8XNXef (Examination)
第7條:未經同意不得轉出或轉入他人文章。
第8條:禁止24小時內發表超過三篇文章(含回文)
*違反第八條,超貼幾篇就退幾篇文章。
特殊規則:
讀書會
第9條:徵求讀書會須符合以下規範(違反則禁言30天+退文)
(a)站內信取得板主同意。
(b)信中請附上讀書會板StudyGroup和考生所在地區板發文記錄,於該看板發
文徵求逾三日無人回覆才予於同意發文。
細則規定#1N3nv1zz (Examination)
課業文
第10條:課業文須符合以下規範(違反則禁言30天)
    (a) 未經板主同意即自行刪除文章或修改成無意義文(包含空白文)。
    (b) 題目須附上來源、題目內容。
*第十條依文章認定性質,而非依標題或分類認定。
伸手文
第11條:發表內容經板主判定過於簡略、內容不完整、可於板面輕易搜索到答案等文章
,板主有權要求修正(自己刪除)文章,若在24小時內無修正(刪除),禁言
14天。
其他管理規則:
第12條:(分身條款)
違規者經公告警告、禁言、退文後,若使用分身再違反板規或站規,則文章一
律退文,依所有帳號罰則加總後加倍處罰或禁言十年。
第13條:(累犯條款)
經統計違反超過三次板規後,板主有權加倍禁言天數。
*自2015年9月29日起計算違規次數。
第14條:(規避退文條款)
經公告違規後,若因系統問題或自刪而無法退文,則適用一篇退文=禁言半年。
第15條:(刪修推噓文條款)
未經同意不得刪(修)他人推噓文內容,違者刪(修)一句禁言三天。
第16條:(板務文章)
板務建議可使用[板務]標題直接發文。發文請注重禮貌,請勿流於情緒或是
蓄意煽動版友攻擊版務,經判定有前述事項,板主有權直接結案不予回應並依
第四條處理。
第17條:(臨時公告)
遇緊急事件或板規未規定事宜,板主有權使用推文警告或發臨時公告規範。
 臨時公告若與本板規衝突,以臨時公告優先適用。
第18條:(檢舉條例)
板友可任選一名板主站內信檢舉違規事項,其信中須包含文章代碼、違規事項
等,信中內容無根據或內容過於簡略,板主有權拒絕受理。
*請注意,板主有權將檢舉信分享給本板其餘板主或放置加密精華區以供尋求
意見參考,檢舉人若無法同意此行為,請預先在檢舉信中備註清楚。
*檢舉人有權要求不公開id。
*未經檢舉人同意板主不得公開全信完整內容,但得以部份引用信件文字。
第19條:板主自律條款
(a)每年1月7日,板主需主動公告進行板主選舉。
參考流程:公告徵求板主(7日)
      舉行投票選舉(7日)
徵選人數:
無人報名,原板主直接留任。
2人以下報名,則個別進行信任投票,同意票>不同意票才可上任。
3~5人報名,則票數前二高者當選。
6人以上報名,則票數前三高者當選。
其餘細節另行規定。
(b)板主應盡量以三人滿編為原則。若不足三人可依以下規則辦理。
(1)每年2月到11月,有意參與板務的板友,可直接以[政見]為標題
發表政見,發表七日後舉辦信任投票,同意票>反對票方能上任。
(2)每id每年最多僅可提出申請板主一次。
第20條 (暫停禁言處份權)
違規者若不服判決內容,請前往L_LifePlan板申訴,待申訴流程完成後,本板自
動暫停處份禁言,待申訴判決出爐後決定是否執行剩餘禁言天數。
另暫停禁言期間,若再因違反板規被公告警告、禁言、或退文等處份,則本板將
永久拒絕您使用此權力。
第21條 匿名帳號使用規範
(a) 匿名帳號ID是exampo,管理者KDDKDD。
(b) 上榜心得文可寄信給匿名帳號,並由管理者代為發表文章。若原寄信者欲刪除文章
,請直接寄信到匿名帳號代為刪除。
(c) 若有文章獎勵(p幣),管理者將在發文或領取後3日內扣除稅款匯給原作者。
(d) 文章若違反板規,管理者有權拒絕刊登。
(e) 為避免廣告文章,管理者有權要求原寄信者提供相關證明佐證文章真實性。
(f) 禁止於板面以任何型式暗示、明示、猜測文章原作者個資或身份。亦禁止鼓動他人
人肉個人資料,違者禁言一年+退文。
(g) 其餘規定依ptt帳號部匿名帳號辦理。
若有來信徵求物品、騷擾或其他站內信違規,則移送violation板辦理。
作者: KDDKDD (KDD)   2015-09-28 21:07:00
第1條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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