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人甲保留未與土地分離之果樹,將土地所有權讓與乙。
乙又將該土地轉售予丙。果實成熟時,何人有收取權?
(A)甲 (B)乙 (C)丙 (D)甲丙共有
98年地特四等
答A甲
甲將土地出售給乙,同時約定甲保留就該土地上果樹之果實收取權,
嗣後乙將該土地轉售給丙。果實成熟時,甲欲收取之,丙拒絕。
試問該果實應歸屬於誰?
(A)甲 (B)乙 (C)丙 (D)甲和丙共有
96年地特四等
答C丙
基於土地所有人甲保留未與土地分離之果樹,將土地所有權讓與乙,乙又讓與第三人丙,
如題目的二題 丙為土地所有人且為果樹所有權人
而甲乙之間訂立之契約,假設未移轉給丙之前,甲擁有實質上的天然孳息收取權,
若甲未向乙主張砍伐果樹,則果樹所有權仍屬乙。
今乙將土地所有權讓與丙,丙則成為了土地所有人及果樹所有權人,
而基於債之相對性,甲無法向丙主張砍伐果樹之請求權,但得向乙請求債務不履行損賠。
所以我想說,類推債之相對性,甲亦無法向丙主張果實收取權,這樣對嗎?????
我的疑問是第一題 甲有收取權 (這大概是因為甲乙間訂立契約,但因債之相對性丙可拒絕
甲收取) 但丙也有收取權才對???????????
因丙是土地+果樹之所有人 且契約不是跟丙訂的 是甲乙間之契約
有人說丙要承擔乙的債務??? 為什麼要承擔???
那砍伐樹木的請求權為何不用承擔???
還是第一題只是再問債權????
因此我的疑問是丙是否也有收取天然孳息之權利????
請大家幫我解答,不知道我想的對不對??
有誤的話,也請各位多多指教@@
[考題] 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