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 離島、偏鄉的錄取率較高
所以常常有人去離島、偏鄉報名考試
等到考上了,綁約期滿後就調回本島的都市或家鄉
但這樣造成離島、偏鄉的公務員流動率偏高的問題 不利於地方政務推動
特別是現在綁約只有3年,實在太短。
如果在報考資格,就先要求簽切結書,要求報考離島、偏鄉等區域者,
必須接受綁約10年的條件,否則就取消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不接受的人就不要來報考,跟本島的考區脫鉤處理,就是特別條款的概念。
反正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願意接受的人再來考試就好
如此,離島、偏鄉、落後地區的公務人力,就會比較安定,能為民眾做事
這樣大家可以接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