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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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周昉的刑總課本中提到關於打擊錯誤與客體錯誤競合的學說有2個
案例:甲欲殺乙 卻誤丙為乙欲殺之 不料開槍時卻誤中丙旁邊之乙
甲說就是把甲對乙 甲對丙分開來看 之後再依想像競合從一重處 結果來說甲犯了殺
人未遂罪
書上有詳細解釋甲說
但是關於乙說我不太瞭解 課本上只說2種錯誤均是在一次殺人行為中產生 一行為應一
次處斷 所以將2者以想像競合論處甲殺人既遂
乙說只有解釋上述這樣
我的想法是甲自始有殺乙的故意 而乙也被甲殺死 所以甲成立殺人既遂
但是這邊甲誤丙為乙的部分我不知道該如何解釋
有沒有人可以說明一下乙說的更詳細解釋?
還有實務上的通說是採哪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