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司法官特考、律師高考,預定8月6日舉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4-20 23:27:39
※ 引述《ga78623 (明白)》之銘言:
: 請各位特別注意,去年司法官特考新草案,尚未確定今年是否實施。主要是將工作經驗

: 擴大資格,符合公部門3年法務工作經驗,以及執業3年法律相關工作經驗即可報考。一

: 組則是在四年後將不再舉辦。
:
昨天寫信問過考選部這個,今天早上九點前就回了
不知道是效率高還是太多人問過這個xd
這個草案目前還沒通過,
回信上是說用人機關不同意這麼做
所以退回請考選部重擬
所以想考司法官暫時還不用擔心108年的問題
~~
您好:
前有相似來信轉本部考選規劃司答覆如下:
一、有關司法官特考擬修正增設「工作經驗組」乙案,依104年11月26日考試院會議決議
,因草案內容未獲用人機關共識,為期審慎周妥,請考選部參酌委員意見,考量人民應考
試服公職權利及國家整體法律人才需求,與用人機關司法院及法務部繼續研議相關配套措
施獲致共識後,另案報院審議。本草案歷經長時間研議規劃,在本部研擬及考試院審議過
程均洽詢用人機關意見,惟各機關對於所屬人員之進用、訓練方式理念不同,無法達成共
識,爰有上開決議。
二、因此,前揭修正草案既未獲審議通過,原草案規劃內容勢需重新檢討調整。依上開決
議,本部仍將另行研議重新草擬修正草案,並取得用人機關共識後,再報請考試院審議。
三、又本部各項考試規則如有最新修正,都會徵詢社會各界意見,並在報經考試院審議通
過後對外發布新聞,請隨時注意考選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最新消息。
~~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4-20 23:37:00
有沒有數據證明所謂工作經驗會影響法官辦案能力?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4-20 23:40:00
我是覺得書記官工作三年可以考,這點不該廢掉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6-04-20 23:47:00
參考美國的經驗算數據嗎?
作者: molittlesky (魔小空)   2016-04-21 00:01:00
多點人能關心司法改革這一塊的話 這種制度被檢討、改進的速度自然加快 但是現今這麼愛喊唯一死刑+鞭刑的氛圍下 我覺得......ㄏㄏ
作者: ppingin (唉)   2016-04-21 00:26:00
至少現在出問題的法官是改革方案的一般組,對改革樂觀其成
作者: uericw1357   2016-04-21 06:39:00
就司法行政人員工作經歷三年
作者: osee (os)   2016-04-21 06:42:00
問題重重 本來就過不了了 不要被帶風向
作者: justice67 (11.9到日本東北,函館)   2016-04-22 18:06:00
關在辦公室裡做法制三年 有比較知道人間煙火?
作者: uericw1357   2016-04-25 07:24:00
我個人覺得真的要體會 任書記官或在監所工作較能體會而且書記官要任"偵查紀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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