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標題,之前有聽到這個問題,想要問大家怎麼看。
若某課目當掉學生(學士/碩士),是否是一種行政處分呢?
因為會影響到救濟途徑,所以想要弄清楚
目前是想到直接從構成要件來看,
但是行政處分構成要件包含一點:「須發生法律效果」
而科目被當掉,又有什麼法律效果呢囧
先感謝大家的解答!
我覺得當學生跟當學科應該分開看。學科被當應該只能校內申訴,沒辦法行政救濟。
非行政處分喔 應該只有退學才是法律效果→ 造成你權利義務的變動 學生身分的變動
作者:
rl1024 (小北斗)
2016-05-20 12:13:00這是屬於不確定法律概念的例外,司法是不能審查的,必須尊重專業的判斷,也就是老師有當掉學生該科的權力國考閱卷官的評分標準也是如此,法院也是必須尊重
作者: ovarbda 2016-05-20 12:49:00
大學以上只要有影響學生權益都可以爭訟 no.684
節錄釋字684:對學生所為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措施,如侵害學生受教育權或其他基本權利,即使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處分,本於憲法第十六條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意旨,仍應許權利受侵害之學生提起行政爭訟,無特別限制之必要。在此範圍內,本院釋字第三八二號解釋應予變更。問 被當有什麼權力受到侵害?
作者: petersburg 2016-05-20 13:17:00
被當若是造成退學,就有權利義務變動,但針對退學的處分作救濟○釋字684,雖允許學生救濟,但還是尊重專業判斷為前提
所以單純被當沒被退學能提行政救濟嗎?現在才發現我第一句的當學生跟當學科很像是同一件事。第一時間居然以為當學生是退學。
所以是原則上可以提?可是被當司法機關要審什麼法律程
作者:
a127 (毛蘿蔔)
2016-05-20 14:57:00林清的說法是不能,但是要回家翻書才知道他那時候在講什麼好像關於專業判斷部分法官都會丟回給機關本身決定
作者:
patentx (專利叉叉)
2016-05-20 17:31:00最高行103判391 成績評定非屬處分
作者:
aqwa (我想去流浪.....)
2016-05-20 18:54:00重大影響說
作者: petersburg 2016-05-20 18:59:00
學生的權利是就學,若影響身分改變能救濟,再者,學生在校組社團,若被學校要求解散,也可救濟,但一切還是先尊重專業判斷,所以許宗力大法官才提出批判,可以看一下他的協議書
作者:
alair99 (I think home)
2016-05-21 13:42:00繳錢上課的私法契約?
身份是釋字382的解釋 大學生以上救濟(釋字684)只要有侵害到權利就可以救濟 但仍需尊重學校之判斷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