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102司法官一試民訴第53題

作者: isabelle723 (())   2016-07-20 16:31:27
102司法官一試民訴第53題
選項(C)
聲明 訴訟標的
前訴訟: 乙應給付甲200萬元 甲對乙的民367價金給付請求權
甲欲追加: 確認甲乙間買賣契約關係存在 確認甲對乙的民367
解答:
按民訴255I第6款,甲之價金請求權以買賣契約為據,
因此甲可於前訴訟中追加"確認甲乙間買賣契約關係存在"。
我的疑問:
"價金給付請求權"與"確認買賣契約關係"不會有同一事件的問題嗎??
為什麼可以追加呢??
感謝大家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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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司法官一試民訴第53題
甲將乙列為被告,於 100 年 6 月 1 日起訴請求法院判決命乙給付新臺幣(下
同)200 萬元(以下稱「前訴訟」)。其事實及理由略為:乙於 98 年 4 月 5
日向甲購買機器設備一具,約定價金 300 萬元,但乙於給付 100 萬元後,餘
200 萬元一直未依約給付,經甲屢次催告,均置之不理,為此提起訴訟云云。
乙則抗辯:甲所交付之機器設備有重大瑕疵,已解除契約,無給付義務。問
下列選項之敘述,何者正確?
(A)乙於前訴訟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得對甲提起反訴,請求法院判決命
甲應返還系爭機器設備價金 100 萬元予乙
(B)於前訴訟甲獲勝訴判決確定後,乙又提起後訴訟請求甲應返還系爭機器
設備價金 100 萬元予乙,由於前、後訴訟涉及同一買賣契約,訴訟標的
同一,為同一事件,後訴訟應屬不合法
(C)甲於前訴訟第二審繫屬中,不得追加請求確認甲、乙間買賣契約關係存

(D)乙於本訴訟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得對甲提起反訴,請求法院確認系
爭機器設備有瑕疵存在
作者: PTTPeace (和平至上)   2016-07-20 16:56:00
請求權跟確認法律關係是不同的訴訟標的喔
作者: wangiam (老王先生)   2016-07-20 19:44:00
請問,本題答案是A嗎?
作者: waiting5566 (楓)   2016-07-20 20:18:00
會不會是甲前訴訟沒有特定標的 他可能可以用不當得利或債務不履行請求 所以標的不一樣!?
作者: watermom5566 (我是水母)   2016-07-20 21:16:00
前訴標的是甲對乙的367,後訴標的是甲乙間買賣關係,標的不同。後訴是中間確認之訴(255一項6款)。但這D選項要表達什麼我看不懂@@
作者: ashian   2016-07-20 21:34:00
可以追加中間確認之訴本題答案是A解答寫可以追加沒錯,但C選項是"不得"追加解答應該是寫錯
作者: waiting5566 (楓)   2016-07-20 21:44:00
債之關係跟其所生的請求權是同一標的啊.....
作者: care830331 (CARE)   2016-07-21 13:13:00
應該是A
作者: chloeslover   2016-07-24 08:09:00
選項d就只是在問確認利益,e.g.確認夫妻感情他只是看不懂解析的c選項,沒說解答就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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