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kyPtt (è—å¤©ç™½é›²ç¶ è‰åœ°)
2016-07-26 01:41:13※ 引述《oglay (77)》之銘言:
: → tamama000: 曠職繼續達二日或累積達三日者。 <任用法20條 07/25 21:25
: 推 birth0302: 為何長官不能通融補假單?故意搞你? 07/25 23:02
: 推 thebestone: 你肯定得罪了方丈 07/26 01:01
忽然想到自己一個很氣的經驗,也給各位準公務員當個參考
話說,剛當上公務員沒多久,看到系統上說我有二天特休,
又有些私事要處理,就請了假,科長過了,組長也批過了,我就放假去了,
(本單位是局,可是我平常是不會接觸到局長的,組長就是單位主管了)
休假回來,人事部門通知 " 你 沒 有 假 "
.....
我很生氣的說:系統有假我才請的阿,人事要我進系統看 " 你 沒 有 假 "
我後來聽說,接休假的是一個新的職代,假有改過,
但是,我沒證據,我沒照相,......
就算有證據,人事主任講了一句名言
"就像是地上有兩千元,你把它撿起來用就是你不對 ,....."
靠,假要怎樣算,一般人哪有人事清楚,系統說有,就當作有了,能這樣比喻嗎?
.......
所以我沒得罪方丈,......但
所以多燒香,多小心吧
作者:
EOMing (敏)
2016-07-26 01:58:00他曠職4天該不會是7/11~7/14這4天? 愛客 係賀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6-07-26 07:28:00結論就是記得拍照存證 身為公務員身上帶著扳手...,不對 是錄影器材也是很正常的有人上班打卡都拍照怕機器故障
作者:
bowbow88 (我好想飛...)
2016-07-26 09:25:00剛當上公務員沒多久 就有兩天特休? 真好奇怎麼算的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6-07-26 09:38:00說好的信賴保護呢 蓋章的主管不用負責?
作者: Kenise 2016-07-26 09:43:00
蓋章主管腦袋都是水泥?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6-07-26 10:13:00人事主任也有疏失,不該給假。
要記過當然 笨蛋主任也要記過~不然怎麼會被稱為笨蛋QQ
作者: ovarbda 2016-07-26 11:55:00
沒滿一年就有假 不覺得奇怪嗎
作者: Mike9 2016-07-26 12:13:00
人事不意外
作者: sways05 (hi hi) 2016-07-26 12:16:00
我們人事也多發薪水給我過 不該你的 一定會追回的
之前如果是約聘雇的話,年資可以移轉,第一年會有特休是有可能的啊@@
作者: zzzzzzzzzzzx 2016-07-26 17:26:00
年資接續"可能"會有假
作者:
yang0623 (commencement)
2016-07-26 19:07:00不可能吧 新任公務員第一年特休=0 就算年資銜接 也有訓練期
103 104才有這種訓練期不算的鳥規定,之前訓練有年資的
作者:
WTF1111 (BBS少看為妙)
2016-07-27 07:51:00以前的制度,初任12月底報到,下週就有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