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關於"程序從新,實體從舊"的問題

作者: zaidiuz (完好無缺)   2016-08-06 00:31:34
各位好,我今年七月才下定決定要考公職,並開始補習
但最近我看之前老師的DVD講到"程序從新,實體從舊"這個法諺的時候
老師說實體從舊是例外,是基於信賴保護原則
但是我想說信賴保護原則不是指的是政府&人民之間嗎?照理來說只有行政法可以這樣解釋
(從優從輕)
所以我有幾個問題想詢問各位前輩:
1.這裡的實體從舊的實體法,可以是刑法、民法、行政法嗎?
因為我看到民法是從新從輕,刑法從舊從輕,行政法從優從輕
2.信賴保護原則是否只存在於行政法之間,民法、刑法中是否可適用呢?
問題可能很沒有水準,但我分不大清楚,還望各位前輩解答,謝謝.
作者: dantekai (安非他的命)   2016-08-06 01:16:00
不是實體從優嗎? 老師還強調不是舊
作者: shining1102 (Derek)   2016-08-06 01:20:00
從優從新 舊法較新法有利且新法無禁止適用者,依舊法
作者: foone (請問甚麼)   2016-08-06 01:49:00
實體從舊是原則,因不溯及既往,從輕或從優才是例外信賴保護是溯及既往才有的問題,這老師觀念不清,換一個吧
作者: kame0407 (燕雀安知鴻鵠之志 = =)   2016-08-06 19:30:00
程序從新實體從舊跟中標法第18條的從新從優應該是不同的概念吧 = =
作者: addlov (iM AD)   2016-08-06 21:34:00
實體規範人權利義務 如有修正,其效力通常以不溯及既往為原則程序法如有修正,其效力通常採取程序從新原則中標法18 從新從優 優的部分就是指”但 舊法規有利於當事而新法規未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適用舊法規 。條文另外但書規定,學理上又稱例外法 故有例外從優之說
作者: erindomoto (erin)   2016-08-06 22:39:00
實體法—你提到的刑法、民法都是,但行政法不可以一概而論。以刑法看,從舊從輕可以說是信賴保護,因為信賴行為時(舊法)的法律不處罰,而做了某件事,所以要保護新法時,也不被處罰。這個法諺也不過就是原則,實際上使用各個法時,還是有許多例外
作者: johnkry (john)   2016-08-07 12:29:00
1只有在實體法和程序法之別時這麼講..後頭就也是你打的了我也看這段...
作者: BoatLord (船老大)   2016-08-07 15:23:00
你的但,就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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