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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新政府司法改革 姚嘉文籲廢除司法官考試
3.完整新聞內文: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灣國家聯盟總召集人姚嘉文今(4)日表示,20多歲的年輕人
沒有辦法獨立審判,至少也要35至40歲才能當法官,而司法改革現階段最重要的工作是廢
除司法官考試。
台灣國家聯盟今天舉辦《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65週年座談會,《民報》報導,姚嘉文在
會中談到司法改革議題時表示,他在擔任考試院長時曾和許多人討論過,司法改革最重要
的工作是不要再辦司法官考試了,目前司法官和檢察官考試是合併舉行,「很多20多歲的
年輕人考上司法官,訓練個1、2年後再實習一段時間,就可以當法官了,哪有辦法獨立審
判?」。
姚嘉文舉美國為例,美國沒有司法官考試,只有法律考試,在擔任教授、檢察官、律師多
年後,才有資格被任命或透過選舉擔任法官。他認為,台灣現在的制度是錯誤的,司法人
員的養成大有問題,應廢除司法官考試。而且司法官和檢察官不可同時受訓,呼籲立法院
修法,司法官的任用,須有數年的律師等資歷,至少要35至40歲才能當法官。
註:
年輕人無法獨立審判?法官年紀越大越能獨立審判?兩者的合理關聯?
這下子是不是要逼法律相關系所的學生上街高喊「要尊嚴!反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