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認真看缺之後~為什麼只有五個月需用人

作者: Ivogore (琴‧血)   2016-09-22 22:21:12
※ 引述《ssac (吼..)》之銘言:
: 初次進入公職的世界
: 真的太多不懂不知道的要去查
: 從最關心的~簡明表開始~~
: 再來是缺了~~
: 為什麼在任用計畫表中
: 需用人時間及人數有分四種
: 現缺:應該是從頭用到尾的意思~?
: 105/10~12:只用三個月?
: 106/01~05:只用五個月?
: 106/06~09:只用三個月?
: 真的是這樣玩的嗎?
: 那時間過了之後~那個人該去那裡????
借標題請問一下
10-12月的缺
如果他10月就叫我去報到
我可以12月再去報到嗎?
先謝謝大家了
作者: doudoulon (當天空落淚)   2016-09-22 22:25:00
不行哦 通知你之後會給你一個報到期限 一般是十日內
作者: Ivogore (琴‧血)   2016-09-22 22:28:00
感謝,不過不是30日內嗎?我記得有個條文是說30日
作者: jwestay (一百次的感動)   2016-09-22 22:36:00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第十二條 10日報到
作者: Ivogore (琴‧血)   2016-09-22 22:38:00
感謝回答
作者: qqq1234 (王大樹)   2016-09-23 10:08:00
如果是現缺 10-12這種也算 分發結果公布後10日內報到除非有啥不可抗力事由 先經報到機關核准可延後報到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