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好!
我目前是處於單打獨鬥的狀態 雖然一度參加讀書會還有line組群
可是覺得沒實益?!聊天打屁的一堆 討論問題是沒半點聲音
還男考生私下騷擾要約__
所以不如自己練 但我的方法是看題目 不抄寫擬答 而是開標
再把涉及的法條 判例 判決 決議(有想到的) 寫在紙上
還有該題爭點 例如185-4的致人死傷是客觀構成要件要素或
客觀處罰條件(只是舉例)
接著再對照擬答看是否有哪些爭點考點是自己忽略的 並畫關鍵
字句作為答題用的!!!
以上方法可以嗎??
因為之前讀書會裡有人主張每天都要抄擬答 不管會不會就是先完整把
擬答一字不漏抄下來 抄到明年司法特考 自然就會寫了
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