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6-10-17 20:47:24作者: j550214 (cat417) 2016-10-17 20:50:00
考綱有提到可能考非訟跟涉民
作者:
zimt (EMU100)
2016-10-17 21:00:00抓穩了 哪天強執 破產消債 非訟 公證 仲裁全部出動也不用意外(都是民事程序法嘛
作者:
NHB (No Holds Barred)
2016-10-17 21:19:00那題是佔民訴配分,其實是對民訴好的人不公,少了拉開分數機會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6-10-17 21:29:00我個人是覺得 考強執 國私 消債 比不知所云的家事事件法 好多了老師也沒很差 有附條文
作者:
sjy0821 (jyunyi)
2016-10-17 21:31:00默默同意樓上,雖然還是不爽XD
作者:
lef1986 (303)
2016-10-17 22:19:00這串看下來覺得我第二天沒去是正確的
作者:
sinc (sinc)
2016-10-17 22:44:00比考什麼像寫作文一樣的爭點整理好多了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6-10-18 00:38:00家事跟爭點整理莫名躺著中槍哈哈
投訴吧,就算綱要有提到,也不能無限上綱到專門考國私
如果這種投訴能成立,並且不計分,那對於會寫的人也很不公平啊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6-10-18 11:27:00呃應該不算單純法條題吧…反致那邊就不是了
作者: naivekasa (fly) 2016-10-18 13:16:00
反致也是啊…第6條不就寫了"依本法適用當事人本國法...",依本法第20條就不是適用當事人本國法,所以不適用第6條。
很單純啊 根本不符合第六條文義啊!我所謂單純法條題是指 這題根本沒有爭點, 沒有不同見解
作者: newborn0913 (Steven Hu) 2016-10-18 14:19:00
之前上國私課時,老師已說民訴考國私是有可能的,要好好學,覺得受用
作者:
vnnb (practice makes perfect!)
2016-10-18 16:29:00請教各位大大,B公司依涉13是A國法人,為何不能適用反致?然後有一點我也不明白,就是題目已設定「本件應適用借款人(甲)之本國法」,如此為何不能反致?
作者:
aspjiawe (羽毛掉光光( ̄▽ ̄#)﹏)
2016-10-18 20:23:00題目設定適用本國法的部分是A國法律規定的,他在新竹地院告,還是要依我國國際私法決定。以第6條來看:依「本法」適用當事人本國法時,如依其本國法就該法律關係須依其他法律而定者,應適用該其他法律。但依其本國法或該其他法律應適用中華民國法律者,適用中華民國法律。所以如果上一小題的依我國國私推論出來不是適用當事人本國法,就不適用第6條。
作者:
vnnb (practice makes perfect!)
2016-10-18 20:50:00謝謝a大詳解,這裡我眼睛有點扭不過來,我知道a大的意思是當第一小題推論出來的不是適用當事人本國法的情況,就不適用可是當第一小題適用A國法時,裡頭沒有包含A國的國際私法嗎?謝謝a大,讓我再想想,謝謝您!:)
作者: andyahn (努力再努力) 2016-10-19 01:08:00
出題老師有沒有意圖讓認識的人上榜的意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