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DDKDD (KDD)
2016-10-29 00:22:49補充公告
依板規 板主有臨時公告權力
看板已經讓你們吵太久了
從10/29 11:00開始
禁止再回(推)文相關議題 違者禁言30天(加退文)
要吵去別的地方吵
請還國考板安靜的看板
簡短回應
1. 相關文章短時間有數人檢舉
2. 本板是以考試為主
公務員工作應到相關看板
國營公司工作相關事務應到相關看板
專板專用
3. 閣下發言蠻多篇了
原本我可以用A-1全刪除
考量之前我的處理方式都一樣
讓當事人發表完意見了
就禁止再討論了
並不是只對你鎖文
而是前例都相同處理模式
最後我必須說
這是國考板 本質以國家考試為主
要黑那個單位麻煩請到八卦板或爆料公社
閣下話題並不適宜本板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6-10-29 00:35:00受訓期間還不算公務員吧…
作者:
LWK (LWK)
2016-10-29 00:38:00說得也是 以後分發機關等問題請去公務員版
作者: haohaobobo 2016-10-29 00:39:00
作為參考要不要報考資料應該與本版有密切關聯吧
作者:
ku8l (肥宅長得很噁心)
2016-10-29 00:41:00你怎麼知道他一定就是在黑調查局 而且他也不是惡意洗版
作者:
navy1982 (navy1982)
2016-10-29 00:44:00語焉不詳
作者:
LWK (LWK)
2016-10-29 00:44:00一堆沒營養的心得廢文都可以發 有內容的反而不行 XDDD
作者:
repast (Simon)
2016-10-29 00:45:00還專版專用勒 那以後附帶分享受訓心得的一律鎖文 好噗好
作者:
DaiLove (D.C)
2016-10-29 00:46:00分發機關問題本來就是要到公務員板阿,不然怎一堆考生/上榜者到那問職缺和分發機關的事,難道他們已經算是公務員?
作者:
ku8l (肥宅長得很噁心)
2016-10-29 00:47:00給考生當做要不要參加這個考試的參考不行嗎?剛看一下版規 版主有權不受理檢舉阿 這不應該是理由吧還是說你只選自己想受理的來辦而已
作者:
navy1982 (navy1982)
2016-10-29 00:59:00我上次詢問檢舉違規事宜怎麼不回信?
這幾年20%是事實 而且他是說他的經歷 只是供參而已考生要自己判斷哪些是合理的
作者:
gged (gg了)
2016-10-29 01:12:00哈哈哈噓文的人都沒看版規第一條吼p大我們在八卦版等你~
版規第一條就有寫討論的範圍,p先生短時間內連續回復同標題文章多次,我跟他說請他去八掛po,他就故意誣稱我為調查局,但是其實我在國考版早就po過心得文了,這裡什麼時候變他個版,不想看他那些情緒廢文就要被貼標籤?他也沒跟我道歉,此外他自承有受訓期間睡覺等事,我只看到一個我闖紅燈,別人也闖,為何抓他不抓我的說法,那你就不要違規很難嗎?你要嘛打行政訴訟,我會去旁聽看看你是怎樣被打臉
作者:
reming (阿mon)
2016-10-29 01:36:00支持版主
P大我們在八卦版靜候佳作,你應可成為繼蘇美後新的戰神
作者:
barkids (solar)
2016-10-29 01:45:00樓上sh大所言屬實,剛因此而搜尋拜讀了sh大數年前的上榜心得文,內容精彩,獲益匪淺,非常感謝!
p大該不會是想在國考版狂黑調查局 減少競爭對手 方便再考一次吧~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I:[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送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始完成考試程,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由法務部分發任用。]解讀版規是嚴守文義解釋只有錄取階段才能討論嗎??再者睡覺這種鳥事有甚麼好講的 法條查一下就知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獎懲要點 有記大過的要件所以其他要完成受訓才算完成考試的單位 幾乎都沒在退人的啦 要件很嚴格的 除了貴單位解讀法規最特別
作者: MarySteffi (ram不夠) 2016-10-29 06:56:00
我也很期待八卦版的文章啊,應該可帶起八卦新風向
作者: shepherdy (糖分) 2016-10-29 07:07:00
推
作者: jennywalk 2016-10-29 07:27:00
個人覺得p大可以開一篇文章,把想講的一次講完。而不是在別人分享調查文內逐字解讀,滿滿的p推文。導致發文或閱讀者不閱。以上純屬不相干過路客看板一點小意見
作者: dodohotdog (嘟嘟大熱狗) 2016-10-29 08:40:00
推 專板專用
作者: nice2404 (nice2404) 2016-10-29 09:05:00
受訓也是考試的一環吧,結訓前有拿到公務員資格?不然就改名為國考筆試版吧
作者: privateeyes 2016-10-29 09:17:00
照發 受訓心得文 是考試範圍 非分發機關到時再看 板主(或說調查局)怎麼處理?@barkids 原來shaphanty也是調查官喔...現在到底有幾個調查官 出來假冒身分說他不是的???哇...調查局的人說謊的好多 真是越來越讓人覺得恐怖
作者:
apm50 (apm50)
2016-10-29 09:38:00笑死人了,受訓的東西不能講,那版上一堆人po xx受訓兩三事的文版主怎麼不鎖?經人檢舉?我看是經調查局檢舉吧!
作者: privateeyes 2016-10-29 09:43:00
@de**714大 我不覺得睡覺是鳥事但調查局不用這個懲處開除學員,反而是不斷捏造謊言抹黑陷害學員把人開除 真的是讓人無法接受調查局是否會說謊、抹黑、陷害? 已經有很多ID被肉搜結果出來都是調查官在說謊... 這我就不再多證明了越證明只是令人對這個單位越無言而已(司法單位???)
作者:
repast (Simon)
2016-10-29 09:46:00板上也有受訓文啊,板主出來踹共啊
難怪被退訓,我的心得文就有說我考的是司特了,你再繼續誣衊我,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好自為之!ps你這種人還要朋友寄信幫你求情,加油好嗎~
作者:
KEYs (ACE)
2016-10-29 09:55:00版主不會被施壓了吧...
作者: privateeyes 2016-10-29 09:58:00
朋友寄信求情? 我怎麼沒印象XDDDDDD
作者: jielee (高雄金城武) 2016-10-29 09:59:00
privateeyes和調查局都有問題,雙方都只說對自己有利的地方。不過P被退訓也好,這種個性和處事態度到哪都會是別人的麻煩。
作者: privateeyes 2016-10-29 10:01:00
真倒楣耶 被逼成這樣 才出來反抗
國考版多的是考上就走人,我說過了,感謝國考版當年多位上榜的版友願意在我喪失信心的時侯,給予鼓勵,你要鬧到國考版八掛黑特化是你的選擇,但是這種自私自利的行為又說沒有人要幫你,你自己都ㄧ直誣陷別人還要別人幫你,有事嗎?我對你的無聊人生沒興趣,從這次的推文以後你的文章我都不會看,你就繼續崩潰的看別人考上吧
作者: jielee (高雄金城武) 2016-10-29 10:02:00
笑死人了,被逼得山窮水盡、走投無路了嗎?
作者: privateeyes 2016-10-29 10:04:00
@sh***ty 我看到你的心得文啦 但你說有朋友是調查局也難認完全沒有關係 總之你就自便吧
作者: jielee (高雄金城武) 2016-10-29 10:05:00
不就是覺得好不容易考上了,鐵飯碗耶! 怎麼可以退我訓?!
作者: privateeyes 2016-10-29 10:06:00
說我誣你 你不也誣我 半斤八兩 就好自為之吧jielee你要這樣想就 這麼想吧 沒人阻你
作者:
asd7486 (Shirley)
2016-10-29 10:07:00不能說的不合你意就都說是調查局派來的吧,要不要直接去爆料還是八卦板發一篇討論,一定會有更多聲音出現,我支持你的發言 但是是真是假我無法定論,不能大家一直在這各說各話只說對自己有利的…這樣討論不完的
作者: privateeyes 2016-10-29 10:08:00
asd大大 很多我都有搜尋過ID喔
作者: jielee (高雄金城武) 2016-10-29 10:08:00
你阻止不了我,我也阻止不了你。只是想: 哇! 這個人怨念好深啊!
作者: jielee (高雄金城武) 2016-10-29 10:09:00
忘了說,我沒有朋友是調查局的。
作者: privateeyes 2016-10-29 10:10:00
你有看過我說你是嗎???
作者: jielee (高雄金城武) 2016-10-29 10:12:00
就先自清咩。因為好奇搜了一下貴ID發言,怕你多想啊。
作者:
gged (gg了)
2016-10-29 10:26:00什麼啊現在流行查ID嗎?所以也查過我了嗎?
作者: privateeyes 2016-10-29 10:27:00
樓上沒有啊 有些真的批鬥我鬥得很誇張的我才會看一下他是不是調查局相關人士因為最開始北機站 有個調查官假冒記者是有板友去查他ID才發現有問題的
作者:
gged (gg了)
2016-10-29 10:35:00抱歉是我誤會了
作者: privateeyes 2016-10-29 10:42:00
那也沒什麼^^ 肉搜ID本來就很不好
作者: soga (無奶人) 2016-10-29 10:44:00
pr大息怒 不是每個調查官都是北機的啦XDD 很多ptt的回應都不見得正確 你來我往越扯越遠也模糊了你po文的原意 支持你循合
作者:
KDDKDD (KDD)
2016-10-29 10:46:00我再講一次 看板不是讓你們吵架地方
作者: soga (無奶人) 2016-10-29 10:47:00
法管道救濟
作者: privateeyes 2016-10-29 10:48:00
好的 KD板大 我知道了 造成你的困擾 抱歉
作者: privateeyes 2016-10-29 10:49:00
拜託大家別再質疑板大 只要訊息能留下來就夠了
作者: soga (無奶人) 2016-10-29 10:49:00
相信你如果循合法管道救濟 再將結果po上來讓大家理解 會對真相釐清更有幫助 不然真的就只是多方無意義的互嗆 甚至詭辯了
作者:
KDDKDD (KDD)
2016-10-29 10:50:00我按照板規行事而已 如有不妥可以申訴
作者: soga (無奶人) 2016-10-29 10:52:00
給你參考啦 沒有要挑戰你 別替我貼標籤 拜託><
作者:
KDDKDD (KDD)
2016-10-29 10:53:00目前為止 我都採最輕微處理方式 但兩邊人馬不斷在互嗆互相攻擊 再這樣惡化 我會再升級處理手段
作者: privateeyes 2016-10-29 10:53:00
soga言之有理 感謝你啦 別揶揄我啦><
作者:
KDDKDD (KDD)
2016-10-29 10:54:00本文鎖文 禁止再本看板回相關此事議題文章如果p大對調查局有任何不滿 請自行循法律途徑解決而不是在本看板看到反對你的人全都嗆其他反對P大的也全都停手 不必回了想幫腔的人去八卦板吧 國考板不適合吵架 就這樣依板規我現在宣告 再回的人禁言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