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4條規定,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得檢具事證申請
保留錄取資格,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
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進修碩士學位,其保留期
限不得逾2年;進修博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3年。
想請問各位公務人員前輩
如果人正在念碩士一般班
關於考上之後
會選擇保留錄取資格 把碩士一般班念完再去分配訓練嗎?
還是就直接放棄這個碩士 先進機關卡位要緊?
(反正如果只是要碩士學位 等工作個幾年之後再隨便念個碩士在職專班即可)
本人已服完兵役
目前在念某文科碩士一年級
要考明年106年8月的司法特考
尷尬的是
假設明年106年10月放榜確定錄取
我剛好碩士二年級上學期開學沒多久
在這種情況下
該保留錄取資格-先把碩士二年級的課都修完-然後趕快寫出論文畢業-再去分配訓練
還是
直接放棄這個碩士-直接去分配訓練?
因為
聽我所上學長姐說
我們那科的文科碩士論文
最快都是碩士三年級上學期才能完成並通過口考畢業
也就是說
為了一個跟司法特考完全無關的文科碩士(就剛好有興趣又想多個碩士學位而已)
搞不好要晚分配訓練2年
晚分配訓練2年 很擔心這2年內會有變數......
如果是您
您會怎麼做???
謝謝
作者: leo8847 (阿宗) 2016-10-30 00:13:00
發錯版了...
看你缺不缺錢 缺錢就先做吧 文科碩士在司法機關幫助不大 甚麼? 你還沒考上 那你想這麼多幹嘛啊先念書吧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16-10-30 00:44:00直接訓練 學歷可以再補 期數不能改變
作者:
WOWWO (第一次PO文)
2016-10-30 00:48:00考上再說
作者:
er118486 (wiredX)
2016-10-30 02:42:00加油啊 邊工作邊補 但記住不要補公職王集團的
作者: leo8847 (阿宗) 2016-10-30 06:10:00
er復活
作者:
p101422 (哇!)
2016-10-30 07:30:00都還沒考上,尷尬什麼東西啊?
我以為你考上了...碩士加休學可以讀六年,你不用想太多,先想怎麼考上吧!現在怎麼想不代表明年會怎麼做,所以先讀書別想太多
作者:
anmemo (失憶症)
2016-10-30 08:52:00考上再說啦
作者:
barkids (solar)
2016-10-30 10:24:00答案就在問題中!如您所言文末寫道:「為了一個...無關...而已」那麼,您心之所向已不言而喻了,不是嗎?
作者:
LWK (LWK)
2016-10-30 23:33:00沒考上不就可以念完了
文組科系我是不知道能不能在碩一把必要學分修完如果可以看你可要不要拚一點,教授同不同意你下班再進實驗室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6-11-04 12:47:00放榜到受訓到分發都還有半年到一年時間 你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