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小弟目前正在念會計審計法規大意這科
在事前其實有先爬文 看到好像有一些人都說這科就是去找法條來背
但是我本身不是很能背東西的那種 以前讀書時期 別人在用硬背的東西
我還是會比較偏用理解型的去讀
目前這科會計審計法規大意也是這樣
我盡量的去把書裡的內容看懂
因為我做歷屆題目也發現 並不是只固定考一條條的法條
目前讀下來小弟遇到兩個問題 希望有人能給予指教
1.流程問題
舉例來說 有些時候必須通知上級主管機關跟上級主計機關
但有些時候又不必通知上級主管機關 只要通知上級主計機關
關於這種流程的問題
不知道是不是只能真的照規定一條一條去背
那些事要通知上級跟主計上級 又哪些事只要通知主計上級呢
或是有更好判斷理解的方式??
(當然我指的不只有主計跟上級 念審計法的時候也很多類似這種)
2.判斷應編製預算種類跟會計種類
在做考古題的時候 我常常被一種問題問倒
例如:新北市文化局 要編的是哪種預算??
或是中國石油公司要編的會計是哪一種??
因為書上雖然有些說會計分為總會計 單位會計
預算分總預算 單位預算 附屬單位預算 等等...
但我還是不太懂該怎麼區分
希望大家能給我一些意見 感恩
對了 目前我在念的書是 高點王上達 2016版的初考會計審計大意
不知道我以上的問題 或是有其他推薦的書可以去參考的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