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審查婚姻平權法案 司法院、法務部贊同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
新聞影片:https://youtu.be/Xr2AgEw_zZY
婚姻平權法案今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首度進行審查,針對朝野立委提出「民法」修
正草案,將第972條規定改為「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司法院、法務部都表達
贊同。
據司法院書面報告指出,「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是為配合婚姻平權而修正,司
法院表示贊同;針對草案第973條「未成年人未滿17歲者,不得定訂婚約」,也表示贊成
意見。
法務部則於書面報告指出,針對社會各界對婚姻平權議題的討論,法務部支持多元平等價
值,會採最開放的態度,考量相關配套法律修法必然性及複雜性,審慎評估各種修法可能
。
對於國民黨立委許毓仁版及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版本,將「夫妻」、「父母」法等涉及性
別用語都替至為「雙方」等,法務部認為,民法涉及性別用語不宜全面移除。針對將結婚
年齡修正,法務部則認為宜再研擬增訂例外條款。
法務部長邱太三說,針對各個方案,希望有相關解釋與配套,過去法務部希望循序漸進,
參考各國發展經驗,也先針對伴侶法部分來做,然而現在有各種不同主張,法務部就做不
同資料蒐集與研擬。對於記者詢問,法務部是否對同志伴侶收養部分還有意見?邱太三則
說,目前還在研議中。
新聞網址: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889279
作者:
RX78NT1 (貓一隻卻愛上魚)
2016-11-17 10:51:00真的很浩大...血親指從己身所出..繼承這部分也會改吧
作者: tmwckebbhf (等待~) 2016-11-17 11:57:00
我比較擔心是被認養的小孩,小孩如何介紹自己有兩個爸爸或媽媽?一定會被其他小孩取笑!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1-17 12:09:00樓上父母都男的嗎?
作者:
DaiLove (D.C)
2016-11-17 12:17:00被認養的小孩不就來自異性戀雙親嗎,不檢討不給小孩關愛的一方,反而阻擋想為小孩付出的一方,我也是醉了。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1-17 12:19:00不受關愛已經很衰了,還被男男收養,科科
作者: pwillig5412 (起邱愛洨緯) 2016-11-17 12:23:00
有道理
作者: holgaga (aphasia) 2016-11-17 12:33:00
因為這樣被嘲笑的話 錯的是嘲笑他的人好嗎要改的是社會對同性伴侶的歧視更何況你不想被男男收養又不會有人強迫你還會經過法院跟社工等等多重把關確認被收養對小孩是好的
作者:
squard (sun)
2016-11-17 12:40:00我覺的其他小孩會笑被認養的小孩父母是二個爸爸或媽媽,這跟嘲笑單親家庭沒有爸或沒有媽的小孩一樣,錯的是嘲笑的那方,反倒是要教導小孩正確的價值觀才對吧被其他小孩笑?難道被收養的小孩有錯?或單親家庭有錯?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6-11-17 12:46:00焦點都模糊了 重點是法典要重買了 X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CowBLay (靠C咧~)
2016-11-17 12:52:00會不會歧視,端看心中有佛還是有糞囉,你怎麼知道未來的價值觀,小孩子不會認為:挖你有兩個爸爸(媽媽)好酷~?
作者:
squard (sun)
2016-11-17 12:53:00這個社會一再的教育我們性別平等,不要書都白唸了有時看到那些利益團體為了自身的利益花大筆的錢買報紙廣告那些錢用在真正貧困家庭的小孩更有幫助
作者: tmwckebbhf (等待~) 2016-11-17 12:58:00
小孩取笑被同性婚姻認養的小孩並不是說誰對誰錯,是普遍會發生的事……
認可同性婚姻 但生養小孩不是同性戀的天賦權利!住手!
作者:
squard (sun)
2016-11-17 13:08:00外國不是有同志認養小孩嗎,難道他們覺的這好丟臉?
敗壞家庭倫常秩序!父不父~母不母~成何家??性別平等是權利義務的平等~~絕非是慾望的平等!
作者:
squard (sun)
2016-11-17 13:11:00以前民法就是規定家庭組成由男女才組成家庭,但是那個年代
慾望有正慾及邪慾!科學家也曾研究暴力犯罪者的腦袋~發現確實有些異於常人的基因存在~
作者:
squard (sun)
2016-11-17 13:12:00根本是認為同性戀還是有病的年代
然而難道只因為先天基因的缺陷~就可以合理化暴力犯罪者的行為??同性戀者~~同理之!
作者:
squard (sun)
2016-11-17 13:14:00法律不是要與時俱進嗎,為何說敗壞家庭倫理?
同性戀的形成有先天基因與後天環境養成兩種情況!不會傳染但會讓人因環境而潛移默化!!!
作者:
squard (sun)
2016-11-17 13:20:00國外早就做過研究了,同性戀是天生的,也無法隨變改變性向
若是為了生活照應考量而有個伴相互照應,給予註記~以供日後處理身後事時~在個人產權依歸上有個~法律性的證明~尚無不可!但若無限上綱到要破壞~
作者:
squard (sun)
2016-11-17 13:21:00如果會因為環境讓你改變性向,那同志生長在異性戀家庭
人類婚姻倫理制度~就屬過度濫情悖理了!(  ̄ c ̄)y▂
每個人所享有的外在物質資源本就是不平等的~~命運乃個人過去植因搭配今生所作~在五行生剋制化下促緣而成~能者不能者~皆不出於此也!所以樂天知命~知足常樂很重要!若要藉悲情來合理化自己的言行~那麼在家暴陰影下~
作者:
squard (sun)
2016-11-17 13:29:00dragoncfe168不跟你說了,你大概活在老蔣的年代,難以溝通
成長而誤入歧途者~是否也應無罪釋放?那廣大的殘障人士的工作權是否也不應受到限制??
作者: zazalin 2016-11-17 13:30:00
好奇為何遇到同性婚姻議題時,人的思辨能力和邏輯論述能力自動都下降了@@
作者:
asd7486 (Shirley)
2016-11-17 13:30:00沒看過一個影片在講 世界一開始就是同性婚姻為主,後來一
若大家都如同志群體這般把自我權益無限上綱~~天下危矣!!!
作者:
asd7486 (Shirley)
2016-11-17 13:32:00約束思想才危矣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6-11-17 13:33:00天下什麼危矣???保障基本人權本來就是應該的~
在單親家庭或育幼院長大的孩子~確實可能因為擁有~不健全的家庭~導致思維觀念偏差而影響日後的人生成長發展~這是社會大眾早清楚知悉的事!然而今日某些人卻為了人權自由~可以枉顧同性婚姻~制度的家庭結構~乃父不父~母不母~
作者:
CowBLay (靠C咧~)
2016-11-17 13:38:00我就是單親家庭長大的,我不覺得我活得有比一般家庭不好
非屬健全環境的事實~假多元成家之名~行敗壞家庭固有倫常之事!
作者:
CowBLay (靠C咧~)
2016-11-17 13:39:00現在民主國家的人權主流價值就是應當還給同志結婚的權利
民主制度已病入膏肓,到了該改革重新定義的時刻!看看英國脫歐與美國大選的荒謬笑話~再再證明民主
作者:
squard (sun)
2016-11-17 13:41:00會說單親家庭的小孩有偏差真的很不可取耶
制度已經民粹病態化!同性婚姻合法化浪潮正是這種民主病態民粹化下之產物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6-11-17 13:43:00怕有單親家庭??那很好啊,修法[強制異性戀不準離婚]啊,關同性戀什麼事??
作者:
squard (sun)
2016-11-17 13:43:00于美人也是來自單親家庭,他的思維觀念有比你偏差嗎
歐美那套個人主義至上的教育思維~往往是把自我利益高置於團體利益之上的!廢死不就是那些洋人所搞出的假民主?歐美社會槍殺案件那麼嚴重~
作者:
squard (sun)
2016-11-17 13:45:00會嘲笑單親家庭的父母,教出來的小孩就是會嘲笑別人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6-11-17 13:45:00反同性婚陣營的,請找個能辯論.有邏輯的來打好不好? 找豬隊友只是削弱你們的立論~~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6-11-17 13:46:00豬隊友就反宣傳啊!!
作者:
asd7486 (Shirley)
2016-11-17 13:49:00d大要不要發一篇來討論啊這篇只是要注意可能修法很重要
作者:
CowBLay (靠C咧~)
2016-11-17 13:50:00冷靜甚麼? 是有洗到版面嗎? 你沒興趣可以不用看啊
作者:
ajo865 (羅斯福路CUXI王)
2016-11-17 13:51:00被笑?誰笑就知道哪家的家庭教育失敗啊就給他笑,越笑越噁
作者:
PpWei (屁屁)
2016-11-17 13:51:00有些人的邏輯...呵呵
作者:
squard (sun)
2016-11-17 13:53:00d大我只希望你教出來的小孩不要嘲笑單親跟同性戀家庭
作者: cca1109 2016-11-17 13:54:00
基督教已經起肖了
作者:
squard (sun)
2016-11-17 13:54:00不然我會覺的當你的小孩非常丟臉
作者:
asd7486 (Shirley)
2016-11-17 14:00:00社會現實人心黑暗
作者:
xj370793 (supermilk)
2016-11-17 14:06:00不支持同性婚姻
同性婚姻就算過也不支持扶養 以為活在烏托邦嗎自以為 同性家庭小孩能健全安穩成長不被社會霸凌
作者:
CowBLay (靠C咧~)
2016-11-17 14:14:00喔難道異性家庭小孩都能健全安穩成長不被社會霸凌zzz
作者:
xj370793 (supermilk)
2016-11-17 14:15:00支持享有法律上伴侶權限,但不支持"結婚"和"收養",本來同性就不會有孩子,養出來的小孩觀念又會是如何
作者:
asd7486 (Shirley)
2016-11-17 14:18:00攜家帶眷XD
作者:
squard (sun)
2016-11-17 14:20:00xj370793你不支持"結婚",是怕外來的人搶你家的財產喔
作者:
CowBLay (靠C咧~)
2016-11-17 14:21:00呵呵,真的不用假友善來甚麼有條件的支持好嗎那我也支持你有買這間房子的權利,但不及於臥室跟廁所因為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會把他弄髒合理嗎??? 比起說些似是而非、站不住腳的道理我還比較欣賞那些大方坦承就是不喜歡同志的人
作者:
boncil (wweei)
2016-11-17 14:37:00挺的真的有病以後問題一大堆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6-11-17 14:42:00麻煩反同的別在考試板亂好不好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6-11-17 14:43:00反同的真的有病反同的問題一大堆
小孩是無辜的 就算錯是嘲笑的人 人就是多到數不清而且觀念就有偏差 誰能保證小孩性向觀念不會被影響?不需要吵這個 為了下一代 不適合收養就是不適合
沒錯沒錯,應該立法禁止家裡窮的長得醜的頭腦笨的身高矮的有前科的會違停紅線的禁止結婚免得小孩被嘲笑!!誰知道種父母養出來的小孩觀念不會被影響(?)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6-11-17 14:55:00我寧願我的孩子是同性戀,也不要我的孩子是會岐視別人的人~
但是你又能怎樣?傷害持續累積造成 小孩在改革初期一段時間內必遭霸凌嘲笑 錯是嘲笑的人 但這就是骯髒的社會寫實傳一大段 結果只截到一小段 語意差真多
作者:
aa708 (aa708)
2016-11-17 15:22:00這版也有這麼多古人,真的蠻意外的呵呵
胖子也從小就被歧視到大啊 我就是 難道法律要禁止我去學校上課嗎?笑死人的論調 會霸凌別人的人 依舊會用其他理由霸凌別人 何不加防霸凌宣導
作者:
porkeey (ptt)
2016-11-17 15:26:00人家結婚關你屁事
作者: kaibaemon (海馬衛門) 2016-11-17 15:50:00
有些人有機會靠政治學考上國考。因為政治學一直都被反民主的學者把持著。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6-11-17 16:25:00樓上親身示範什麼叫做[岐視]了....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6-11-17 16:35:00樓上那篇文章來自基督教報,基督教請先處理自己的神父性侵兒童的問題
贊成同志扶養的 可以找一篇"小朋友觀點"支持的文章嗎?
作者:
jwestay (一百次的感動)
2016-11-17 16:39:00敗壞倫常
民法把夫妻 父母用詞都改掉 感覺很奇怪...不要說什麼人家結婚關你闢事這種情緒用語動到整個民法大修 還能喊關你屁事?
個人覺得 同性婚姻要另立法 可以登記並享有"部分"權利動搖到整個民法 整個社會倫常都要顛覆掉這可是比服貿還要嚴重好幾倍的事情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6-11-17 16:43:00這個才叫敗壞倫常[狼父性侵女兒435次 產2子竟要她去死]
喔 這篇內文有提到了 法務部考量是例外增訂或立新法
作者:
CowBLay (靠C咧~)
2016-11-17 16:46:00他人的權利還輪的到某些人來討論要不要給予,痾 您哪位?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1-17 16:46:00同意立專法
作者:
squard (sun)
2016-11-17 16:46:00法律本來就是要與時俱進,以前同性戀是超級弱勢的族群現在慢慢大家能夠接受同性戀的存在修民法也是做對的事,難道是做錯的事嗎就是要修民法,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包括同性戀
做對的事? 那你也要看這社會是不是絕大多數人都能包容你在一個社會普遍價值觀還沒大幅改變之前就強推這不叫做 做對的事
作者:
squard (sun)
2016-11-17 16:52:00以前大家會討論同性戀嗎?更不用說要替同性戀爭取權益了
作者:
squard (sun)
2016-11-17 16:55:00那我問你什麼才是社會普遍價值觀呢?異性戀是多數,是不是
作者:
CowBLay (靠C咧~)
2016-11-17 16:55:00美國解放黑奴的時代背景普遍價值觀是甚麼?? 不要鬧了照你的觀點,我看黑人到現在都還不算個"人",只是財產
作者:
squard (sun)
2016-11-17 16:57:00表示少數就必須要服從多數?
作者:
CowBLay (靠C咧~)
2016-11-17 16:57:00社會的價值觀早就在改變了,不要活在自己的同溫層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6-11-17 16:57:00絕大多數人都能包容的事才能做???這位版友可能不知100年
作者:
squard (sun)
2016-11-17 16:59:00對阿,以前黑人是不能投票的,現在能投票,社會一直進步為何台灣能夠民選總統?也是代表台灣一直在進步如果像carterdunk要符合大多數人的價值觀,那女權、黑人就無法出來工作,這也是一種歧視不是嗎,這是對的嗎?同性戀就如同黑人、女生的處境,因為少數卻又不符合主流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6-11-17 17:03:00樓上說的非常好,人權就是應該隨著時代不斷的進步與被保障~
作者:
squard (sun)
2016-11-17 17:05:00的價值觀,所以就要一直錯下去?這是正確的普遍價值嗎
作者:
squard (sun)
2016-11-17 17:06:00同性戀本來就該受保護,就如同以前的黑人、女人
不是不能討論 但你要修法之前有跟大家公開討論過嗎?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6-11-17 17:07:00carterdunk大,你可以不喜歡同志沒關係,但不能妨害同志基本人權行使~
作者:
squard (sun)
2016-11-17 17:07:00南北戰爭然後呢??
作者:
squard (sun)
2016-11-17 17:08:00哪有強行通過阿 以前不是有辦公聽會了嗎同性戀議題討論很多年了,沒關心時事?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6-11-17 17:09:00人權可以讓他人表決嗎?那我是漢人,我主張消滅原住民,就可以嗎?
作者:
squard (sun)
2016-11-17 17:09:00你為何反對扶養?理由?
作者:
CowBLay (靠C咧~)
2016-11-17 17:15:00南北戰爭又怎樣? 立法院前面的"奴隸主"現在也在抗爭啊何況南北戰爭也不只是為了解放黑人而打,舉這意義何在?同性婚姻的法案要不要自己去查一下何時提起的
作者:
vanochi (._.)
2016-11-17 17:17:00以為扶養資格很簡單嗎? 被扶養的孩子大多被異性戀傷害吧!
作者:
squard (sun)
2016-11-17 17:19:00法官會站在對這個小孩最大的利益的,不是說要扶養就扶養
作者: uhhimdone 2016-11-17 17:37:00
那你這樣的偏差行為與觀念是不是由你的異性戀父母教出來的呢討論過幾百次了,我們是活在同個社會嗎
作者:
asrser (先別急著發廢文)
2016-11-17 17:40:00這裡是國考版吧……?
拿黑奴與女權來說嘴 很可笑!黑奴不過是階級制度的病態化~至今階級制度仍舊存在~只是換個較文明的型態存在 階級制度實質上並未消失!而女權提升,只不過是男女權利義務與資源分配之調整~不論是黑奴或女權問題 試問哪個有悖離家庭倫常了??別再假民主人權之名 意圖顛覆人類家庭正常結構了!難道沒有婚姻制度存在~就不能相愛了嗎??難道立法制度化就能改變同性非人類家庭倫理正常狀態的事實?真理是不會因人之意志而改變的~海水終會退潮就如同歐美~過去數十年講求福利制度之高尚美好~養成百姓好逸惡勞貪婪習性~如今負債累累財政垮一樣~最終證明這種寅吃卯糧福利政策~是嚴重錯誤的價值觀!人類會理盲濫情假民主之名~搞名粹來混淆道德價值觀~但上天真理可不會!昔日家國之病在專制~今日天下之疾在民主!凡事背離中庸者~~必遭天譴!╮(﹀_﹀")╭唉~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6-11-17 18:09:00d大,你講的這個是「白蓮教」的教義?還是「義和團」的思想……
作者:
nlevta (生活大變動中...)
2016-11-17 18:28:00價值觀會變得很奇怪吧,未來"爸爸""媽媽"都變得無意義,因為爸爸可變媽媽,媽媽會變爸爸,小孩如何從兩個男生或兩個女生學習生理和另一個性別的相處?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6-11-17 18:29:00當社會是不存在嗎?
作者:
CowBLay (靠C咧~)
2016-11-17 18:34:00對反同族群來說,同志婚姻立法通過跟世界末日沒兩樣,當然什麼都不存在了,到時候一切都是假的,哎呀眼睛業障重,阿門
作者: fash0952 (廢許) 2016-11-17 19:25:00
看推文數還以為這篇變成有推有上XDDDDDDD
作者:
jontaxx (jontaxx)
2016-11-17 19:33:00有支持婚姻平權有上
作者:
nlevta (生活大變動中...)
2016-11-17 20:04:00家庭的成長不是學校能彌補的,獨生子女就算有同學,和兄弟姊妹相處還是不同的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6-11-17 20:28:00不斷的強調性別不同,不是正確的性別教育,只是更加深性別刻板印象請看挪威的性別教育:
http://xfiles538.pixnet.net/blog/post/67694527-%e6%8c%aa%e5%a8%81%e5%b9%bc%e7%a8%9a%e5%9c%92%e7%9a%84%e6%80%a7%e5%88%a5%e6%84%8f%e8%ad%98%e5%9f%b9%e9%a4%8a#
作者:
asrser (先別急著發廢文)
2016-11-17 20:34:00樓上我只看到一堆%%%%%%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6-11-17 20:57:00樓上你說的真好,無論同性戀或異性戀都需要%%%%%
作者:
adult (批踢踢實業坊)
2016-11-17 21:04:00死GAY,屁股不會開花?
作者: petersburg 2016-11-17 22:50:00
台灣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地方,支持同性婚姻的言論是被保障的反而是那些反同性婚姻的言論,是不應該出現在台灣反對同性婚姻的人,請不要濫用言論自由,你們的言論是不應該出現
作者:
nimama000 (laughing gor)
2016-11-17 23:01:00我支持性別平等 性向嘛 想太多
作者: jay5203321 2016-11-17 23:08:00
支持婚姻平權已考上XD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6-11-17 23:09:00別人的性向關你屁事,住海邊喔,管太寬~
作者: Yuhja (Yuh-Ja) 2016-11-18 10:38:00
越改越亂,嫌社會不夠亂就對了
作者:
nimama000 (laughing gor)
2016-11-18 10:58:00男女皆有結婚的權利 對男女皆是啊 有不平權了嗎不準別人反同婚那我也是笑笑的
不去檢討嘲笑的人,然後檢討好心收養的人,到底是什麼詭異邏輯啊!少在那邊拿孩子當擋箭牌,若不是原生父母有問題,會有那些需要被收養的孩子嗎?(父母意外雙亡不算在內)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6-11-18 12:35:00nimama000,你喜不喜歡同婚是你大自由,但你無權限制他們正當權利的行使~nimama000,就如同我厭惡你這種岐視者,但我不能限制你結婚一樣~
作者:
artisi (請輸入使用者代號)
2016-11-18 13:24:00死Gay,屁股不會開花?
作者:
nimama000 (laughing gor)
2016-11-18 13:34:00憲法只有性別平等 尚無法貫徹 遑論本文無提起的性向認同
能不能貫徹自在人心。另外罵人死gay是什麼意思,腦袋有問題心胸狹隘的人可以去吃屎嗎?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6-11-18 14:55:00nimama000,你不知道憲法22條概括自由權嗎??多唸點書~nimama000,你無法貫徹性別平等,不代表別人無法實踐性別平等~
作者: fragment1000 (吹頭髮) 2016-11-19 10:39:00
人家喜歡男生喜歡女生要不要養小孩都是他的權利好嗎
作者: maiyuy (WAYZ) 2016-11-19 19:56:00
看某些推文 台灣還是發展中國家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