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剛才聽法緒函授老師講到一個題目
大約如下
依刑法第262條規定,吸食鴉片者有罪,不吸食而吞食者有罪是屬於
(A)類推適用
(B)擴張解釋
(C)體系解釋
(D)當然解釋
答案是體系解釋(C)
刑法禁止類推適用,所以A不正確這個沒問題
但為何不是當然解釋或擴張解釋呢,尤其是擴張解釋,不是從吸食擴張到吞食?
體系解釋不是看那一條屬於哪一編章節款目?
聽了老師的解釋概念還是相當模糊,所以希望各位幫忙
謝謝~!
作者:
rl1024 (小北斗)
2016-11-24 21:12:00這不是B嗎?怎麼會是C?
作者:
rl1024 (小北斗)
2016-11-24 21:23:00程怡的書是講擴張解釋,可是當年的答案為什麼是體系就不知
作者: apple1003 (applechen) 2016-11-24 21:24:00
舉輕以明重不是當然解釋嗎?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6-11-24 21:27:00這題我問過耶....在11764
作者:
rl1024 (小北斗)
2016-11-24 21:27:00伊藤是講體系解釋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6-11-24 21:29:00不要只看阿摩,有些根本亂回答,問補習班老師都認為是擴張解釋才對,當年可能沒人申覆不然就改答案了
作者:
rl1024 (小北斗)
2016-11-24 21:32:00我記得陳治宇好像也是講擴張解釋
不能遛狗所以也不能遛老虎 不能吸食所以一定也不能吞食不是舉輕以明重嗎 完了完了我亂了
作者:
rl1024 (小北斗)
2016-11-24 21:37:00連吸食都不行了,更不用說吞食,這擴張沒錯吧
剛剛回去看105年許靖的法緒 第20堂19分鐘有提到吞食毒品為體系解釋中的舉輕以明重
作者:
rl1024 (小北斗)
2016-11-24 22:01:00舉輕以明重和舉重以明輕是當然解釋吧
這題程怡有說是擴張。舉輕以明重是當然解釋也可以廣義而言←擴張、限縮都屬於『體系』這題考這個課本沒提到擴張限縮是否陝義,就題目闡述明顯以廣義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