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edSoxFan (那粉紅色的波浪光太美麗)
2016-12-17 19:50:45某甲於101年3月出售自用住宅房屋(不含土地)一棟,售價500萬元,
財產交易所得100萬元,101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為34萬元,
不含財產交易所得之應納稅額為20萬元。
某甲於102年10月購買自用住宅房屋(不含土地)一棟,買價540萬元。
若102年度結算申報應納稅額為25萬元,
試問某甲結算自繳稅額或應退稅額為多少?
(A)自繳稅額 25 萬元 (B)自繳稅額 11 萬元
(C)應退稅額 14 萬元 (D)應退稅額 5 萬元
答案是B 請問是怎麼算的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