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想請教版上的先進一些行政學的問題,
有關我國政府組織再造的四化政策中的委外化概念
與民營化的概念有什麼差異? 我卡關了...
想要釐清的點如下:
1.民營化是不是比較大的概念,可能包含我國委外化、去任務化等作法;
所以委外化僅是民營化作法的其中之一,這樣理解是正確的嗎?
2.我在課本與網路上看到,委外化具體實施方法包括業務外包、民間投資
經營、BOT、「公營事業民營化」等,引號的部分我就困惑了..
我覺得與第一點的理解好像相衝突,所以一直轉不過來....
到底哪個概念孰大...?
3.政府的公共服務可藉由委託外包,將部分職能交由民間辦理,
「與民營化方式之差異,在於民營化係將公共服務的經營權及所有
權均交由民間辦理,至於委託外包則係將經營權委託民間,而所有權及監督權
仍在政府」
引號部分是在網路查詢到的資料敘述,
我的疑問是,委託外包是委外化實施方法之一,也就是民營化的實務作法之一
那在此段敘述為何說明與民營化的差異?
這是在說明跟狹義的民營化定義不同的地方,是這個意思嗎??
以上是小弟現在一直繞不出去的地方...
煩請先進能給點指點,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