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105年地方政府五等考試教育法規試題解析

作者: pelag (以為游在海中的魚)   2017-01-03 19:46:00
105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五等考試試題 教育法規大意
1.依教育基本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依法設立之教育審議委員會,負責主管之教育事務包括審
議、諮詢、輔導及評鑑等事宜
(B)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內,父母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且有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C)促進教育事務之國際交流係地方政府的教育權限
(D)政府對於私人及民間團體興辦教育事業,應依法令提供必要之協助或經費補助
<解答>
依教育基本法第10條規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設立教育審議委員會,定期召開
會議,負責主管教育事務之審議、諮詢、協調及評鑑等事宜。
依教育基本法第8條規定: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
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依教育基本法第9條規定: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如下︰七、促進教育事務之國際交流。
依教育基本法第7條規定:人民有依教育目的興學之自由;政府對於私人及民間團體
興辦教育事業,應依法令提供必要之協助或經費補助,並依法進行財務監督。其著有
貢獻者,應予獎勵。
故選(D)
2.有關行政規則的名稱,下列何者不屬之?
(A)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B)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
(C)各級學校犬貓管理注意事項 (D)大學暨專科學校學生申訴案處理原則
<解答>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規定: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
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故選(A)
3 依據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下列何人不須迴避?
(A)前夫或前妻
(B)當事人為我的丈夫,我的丈夫為公務員,而他和我姑姑為此事件的利害關係人之一
(C)當事人為我的丈夫,我的丈夫為公務員,而他的堂兄為此事件的利害關係人之一
(D)與此事件中,曾為證人或鑑定人者
<解答>
依行政程序法第32條規定: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
一、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為
事件之當事人時。
二、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就該事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或共同義務人之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該事件當事人之代理人、輔佐人者。
四、於該事件,曾為證人、鑑定人者。
故選(C)
4.人民享有請求學力鑑定之權利,是出自下列那一法律之規定?
(A)國民教育法 (B)教育基本法 (C)憲法本文 (D)憲法增修條文
<解答>
依教育基本法第14條規定:人民享有請求學力鑑定之權利。
學力鑑定之實施,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指定之學校或教育測驗服務機
構行之。
故選(B)
5.「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學及
生活智能。」此規定於下列何者?
(A)憲法本文 (B)憲法增修條文 (C)教育基本法 (A)國民教育法
<解答>
依憲法第158條規定: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
健全體格、科學及生活智能。
故選(A)
6~50題將持續更新放上
網誌版
http://pelagcy221.pixnet.net/blog/post/456424898
考題來源:考選部
法規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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