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大家好
國考新手剛接觸憲法這科,本身沒有法律學習經驗,所以有點吃力
目前是看金x函授
裡面有提到司法違憲審查權這個主題
課本有提到憲法聲請釋憲有四大主體
一、行政機關(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國營事業)
二、立法委員
三、司法法官
四,人民、法人、政黨
就上課內容提到中央政府的行政機關=行政院,那其他四院有沒有聲請釋憲的權力
若就上課內容來聽,會覺得只有行政院能提,其他四院都不能提
google了一些有發現五院+總統都可以聲請釋憲?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6_03_01.asp
內容有提到中央或地方機關可提,並非書上的行政機關
內容又提到地方政府,舉例桃園市,桃園市政府跟桃園市議會誰才是行政機關,桃園市
的行政機關=桃園市政府 所以桃園市議會沒有聲請釋憲的權力?
查了一些題目又發現市議會也有聲請釋憲的權力阿
http://i.imgur.com/Pq4lZlE.jpg
然後最困惑的是本章節課程後有一個釋字541-然後結論是總統也沒有聲請釋憲的權力
此541釋字內容是指:總統秘書長為機關幕僚長,不具備聲請釋憲之能力
為何連總統都包含在內
我搞混了,無法理解是老師講錯了還是我理解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