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刑法之沒收,有無溯及既往之適用?

作者: bmpdet (ARAY)   2017-01-05 20:22:05
抱歉了各位先進,因為我自己上補習班
刑法也才上10堂課而已,老師還沒講到
有關於刑法之沒收,所以對於刑法也
還在一知半解的程度,但是自己正在
抄考古題,來加深自己對刑法的法條跟
架構要怎麼寫比較有映像,但是最近
抄到有關刑法沒收的問題,有在國考版
上稍微搜尋好像沒人發問過,也谷狗
了一下,有司法院見解跟法務部兩種
見解,我自己是比較傾向法務部的見解
也就是可以溯及既往
但是學說好像也不認為可以這樣做
畢竟違反罪刑法定
有各位先進知道學說上有那一位
重量級的老師有寫過類似的問題
可以參考的嗎?
或是可以在下方說一下您的觀點
可以讓我參考一下!!謝謝
最後,我是用手機排版,傷眼抱歉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01-05 20:24:00
刑法第二條
作者: confident ( )   2017-01-05 20:25:00
去看看修法理由吧!沒收是獨立於刑罰與保安處分的第3種法律效果。所以溯及既往沒有違反罪刑法定的問題。
作者: bmpdet (ARAY)   2017-01-05 20:31:00
我是發問的樓主,謝謝了,我在去看一下,感謝您!
作者: newfrank (newfrank)   2017-01-05 20:54:00
你不覺得犯罪成本部分有刑罰性質嗎?這是淨額原則對總額原則最主要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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