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安安 大家好
小弟最近要考鐵路特考
在練習公文的時候發現一些小問題
所以想請問本版的高手
原則:受文者直接寫全銜
例外:受文者若是發文者下屬,機關全銜可省略
改為「本X」
例如:內政部 致 內政部警政署 函
受文者:本部警政署
但小弟在看考古題發現一題是
行政院 致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函
參考解答的受文者寫全銜
也就是 受文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而不是 受文者:本院環境保護署
想知道是只有行政院所屬機關例外,
還是這兩種寫法都可以,
懇請各位公文高手幫忙解惑 感激不盡
另祝各位考生順利上榜
[請益]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