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304404 ()》之銘言:
: ※ 引述《aleiv (aleiv)》之銘言:
: : 這類科也是滿獨立的
: : 心理學跟人事分開 經濟學&財政學也跟大家分開
: : 大家寫得如何呢?
: : 公務員法也歡迎法廉加入討論XD
: 推 jiaren0819: 公務員法四題其實都沒超出範圍! 07/12 17:
15
: 推 jiaren0819: 其實第四題題目的結社權也是第一題的解答之一,老師是 07/12 17:
17
: → jiaren0819: 故意設計的,只是太冷門,沒幾人會知道 07/12 17:
17
: 推 pognini: 1. 普考政務官那題,請問考這意義何在? 07/12 19:
24
: 噓 Gingergirl: jiaren0819自己爽聽到研習然後說沒超出範圍,摸著良心 07/12 21:
23
: → Gingergirl: 你沒聽研習會去研究只在法律草案的東西?政務人員條 07/12 21:
23
: → Gingergirl: 例你買哪本唸到的?敢問你是什麼研習? 07/12 21:
24
: → Gingergirl: 還是這一科所有可能的出題老師列出來,大家都去聽他 07/12 21:
24
: → Gingergirl: 演講就好,沒辦法這樣跑的外地考生活該死好? 07/12 21:
25
: 我很認真查找公務員法的命題大綱,之後在「公務人員高普初考不研訂命題大綱之法律
相
: 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
產
: 申報)
: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2條:「下列公職人員,應依本法申報財產:一、總統、副總統
。
: 二、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三、政務人員。‧‧‧」
: 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有懲戒之必要者,應受懲戒:一
、
: 違法執行職務、怠於執行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二、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致嚴重損
害
: 政府之信譽。」
: 1. 原來廉政人員不需要界定常務/政務人員?
: 2. 原來廉政人員不需要知道相關法規是否有懲戒公務人員罷工、怠工?
: 個人感覺就人事、廉政最沒資格喊超出命題範圍。
之前看到大家在討論這一題
我有提到說岳昀老師的考銓課本有提到
封面也有包含公務員法
不過我不是考公務員法的考生不知道這樣出
到底有沒有超出範圍
但大家還是理性一點討論啦
http://i.imgur.com/QuEMThk.jpg
http://i.imgur.com/HRiRIdN.jpg
http://i.imgur.com/g1QEOnw.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