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104年司法五等-公民

作者: RedSoxFan (那粉紅色的波浪光太美麗)   2017-07-24 22:58:02
阿慧與阿志是一對夫妻,生有天賜、良緣兩名子女。
天賜婚後兩年因病過世,留下遺孀及其兒子添財,隨後不久,
阿志為了返鄉探望年邁的母親罔市,不幸發生車禍而身亡,死後共留有 120 萬元的遺產。針對上述案例,在不考慮夫妻婚後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情況下,
依現行民法之規定,有關阿志的法定繼承人及其應繼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添財應可繼承阿志 20 萬元的遺產 (B)阿慧應可繼承阿志 60 萬元的遺產
(C)良緣應可繼承阿志 40 萬元的遺產 (D)罔市應可繼承阿志 30 萬元的遺產
考選部答案給C
可是阿志的法定繼承人應該只有阿慧跟良緣
答案為何不是B
謝謝
作者: coffeechop (Jean)   2017-07-24 23:01:00
添財可以代位繼承
作者: mainjoey (時間過真快.....變老人了)   2017-07-24 23:17:00
補充一樓 民法1140條 因為代位繼承 所以繼承人有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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