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釋字553不確定法律概念審查密度

作者: acid99 (習得樂觀)   2017-08-09 21:06:52
行政法在不確定法律概念上,大多以釋字553號判斷該事件之審查密度(標準),讀到其中一個審查標準不是很懂,
「事件之性質影響審查之密度,單純不確定法律概念之解釋與同時涉及科技、環保、醫藥、能力或學識測驗者,對原判斷之尊重即有差異。又其判斷若涉及…。」
中文很奇妙,明明每一個字你都懂,但大法官卻可以把字湊在一起讓你看不懂,也蠻厲害的XDD
我主要是想把這句話濃縮的短ㄧ點,但不太懂句點前半段的意思…疑問點:
1.「單純」不確定法律概念跟不確定法律概念有什麼不同?
2.單純不確定法律概念…「與」?
3.「對原判斷之尊重」即有限制?
???
是否有板友可以幫忙白話ㄧ下呢?ㄧ直抓不到這句話的核心
非常感謝:))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17-08-09 21:30:00
單純不確定法律概念 與單純不確定法律概念同時涉及專業判段部分者 有差異漏打 [的解釋上有所差異]
作者: mychat (天堂與套房)   2017-08-09 21:34:00
我覺得癥結點不是斷句 還有個別文字在說甚麼而是你根本不知道判斷餘地 不確定法律概念的內容所以才會前後文 要變成一個字一個字去拆解判讀 我猜的拉不同的事務會影響到審查密度 而就不確定法律概念如涉及醫藥環保等專業事項 對原機關之專業判斷尊重程度就有差異這樣嗎??? 不過我如果考試 我不會去這樣寫行政法院原則就不確定法律概念可以審查 但如涉及環保醫藥等專業事項 此時法院應尊重行政官之判斷餘地 例外於有如組織不合法...等等(釋字462 553參照) 法院則仍~~~~行政機關(打成行政官了 呵呵)那7個(吧)判斷標準 千萬不要花時間的全部抄上去 寫不完的建議你就是自己 想個一兩行可以濃縮的寫法吧
作者: pinhanpaul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   2017-08-09 22:26:00
所謂「對原判斷之尊重即有差異」,意思是,如果涉及越專業的事情,對原做成的判斷就要越尊重。至於一般領域,稍微不用給予尊重就沒關係(疑?)
作者: harry8374 (阿浩)   2017-08-09 23:38:00
#553是審查密度的問題白話點就審判時的寬嚴程度例如獨任制做的決定就要嚴格點審合議制的就不用像科技等審判餘地事項審查密度就比較低審查密度高審查越嚴格反之
作者: jaggur (畜生不要吵2.0)   2017-08-10 00:35:00
四個字:尊重專業
作者: waterlovers (waterlovers)   2017-08-10 08:23:00
推尊重專業~~!!
作者: hwungming ( )   2017-08-10 12:13:00
越專業性質的審查越寬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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