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BOY815044 (Tre)》之銘言:
: 真心覺得行政法及刑訴的出題敘述有推陳出新的感覺~
: 法組也考了職務法庭救濟
: 刑訴第四題表示:我不存在於解題書......
: 刑法考的算很漂亮~
: 行政法不知道該怎麼形容~
: 我同學還說這次都太簡單了,我懷疑他考到壞掉。
認真覺得這場考試
真的不能夠等閒視之
考完試之後,倒也不是覺得題目多困難
但我發現平常念的東西要在考場上把它有條理
展現在試卷上
真的是「非常困難」
我真心覺得這部分非常非常困難
拿今天考的法組為例吧
我個人想法是
第一題考修法
我有念到,老師有整理到
我把教材念了五遍吧,我非常確定我讀懂了
但寫第一題時,當我試圖把我腦內的輸出時
我才發現我不知道如何規劃版面,同時並
以有系統組織的方式架構答題
第二題
我看到時覺得好像很簡單又好像很困難
因為好像不論寫現行法院的「審級制度」或是
「審判制度」都可以
原先我想寫普通法院,行政法院跟公懲會
的審級制度跟獨任制合議制
但後來我發現光寫現行法院的審級原則例外
內容就能寫兩面了,而且這題我寫了將近30分
而且內容可以說雜亂無章
我很想把條文內容寫完整
但時間根本不允許我那樣做
90分鐘內我寫到想大叫
因為我已經極盡迅速之能事的寫了
還是覺得寫不完
第三題考職務監督是否影響審判獨立跟發生時
的救濟
配分12分的小題我竟然只有抄題目跟回答是
這個小題是在變相考司法行政監督嗎?
我這次考試賭司法行政監督不會考
看到第一小題我完全不知道它在考什麼
我只覺得,這題老師是有教過嗎?
第二小題我寫法官法第19,47,53,54條是
救濟方式,法條寫完這題我就讓它過去了
第四題看到時我只能說自作孽
我在考前真的覺得審判獨立這個觀念太大塊了
我來不及念
雖然老師有強調非常重要,但我還是let it go
當然下場是分數也就let it go
這小題我只寫了憲法第80條跟法官依據釋字
530號的意旨,能行使獨立審判的職權
哈哈哈哈哈哈
第二小題就是考檢察一體的弟弟
檢察獨立
只能說考前我真的有念到
但還是寫得很亂很沒有章法可言就是
想法先打到這邊
法組似乎是個很矛盾的科目
因為每個考點都寫得多寫得好可能就高分
偏偏能寫多意味著要大力準備
寫得好這部分超困難啊
要把腦內輸出變成考卷上的高分解答超級難
我想
這「可能」需要每一個考點都要事先練習過
所謂的練習是指每個考古題都要「實際」寫過
不是草擬大綱而已
是真的要完全作答那樣
作答完還要試著整理出屬於自己的擬答
這樣在考場上可能才有辦法有架構的作答
我確定審級制度我念了20遍有了
結果今天考場上的答題根本沒有架構
看來以法組這科而言真的要筆記
我的觀念是做筆記沒有背起來也沒有用
什麼印象不印象的根本沒意義
有印象也不能保證你能在考場上寫得出所以然
所以我是直接大念特念這樣
但似乎真的不夠,應該還是要做一些擬答
還有整理出屬於自己的筆記
這場考試真的沒辦法讓你不夠努力就能上榜
考完後的感想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