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瑞光大法官辭世 遺範長存
【本刊臺北訊】 司法周刊1867期
司法院第4屆大法官姚瑞光先生,於8月31日因器官衰竭安詳辭世,
並已於9月2日安葬。
姚大法官生於民國8年11月25日,廣西省蒙山縣人,中央政治大學法
律系畢業;自36年6月起從事審判工作,歷任各審級推事(法官)、
庭長,表現優異,迭獲表揚;65年至74年擔任司法院第4屆大法官;
並於各大學任教超過50年,作育英才無數;治學嚴謹,所著「民事訴
訟法論」、「民法物權論」係該領域重要教科書,為當代法學巨擘;
103年5月榮獲政治大學頒授名譽法學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