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看了一齣影集,試著用刑法去解裡面的案件實例,但解到最後有點卡住,所以將
內容提出來請教板友們,到底這個事實該如何拆解
事實背景
A/B兩人在飯店商討兩人共犯之犯罪事實甲,此時C正好在A/B兩人商討的房
間外面處理其他事務,A發現此一狀況後,以為C有聽到A/B兩人商討之事,於
是基於殺人之意攻擊C的頭部使C昏迷,A誤認C已死亡,便將C棄置於辦公室公
務車的後車廂中。
隨後A要求B將該車開入湖中,以便連車帶C毀屍滅跡,但B不願意,與A發生爭
執。爭執過程中,B的女友D聽見A和B的爭執,基於毀屍滅跡的故意,自作主張
鬆開公務車的手剎車,使車滑入湖中。造成原先僅是昏迷的C女因此一行為而溺斃
。
問:ABD三人對C各犯哪些罪名
我的思路是:
A對C是殺人未遂,因為C最後是因D鬆開手剎車使車滑入水中而溺斃,A事先不
可能想到D會介入因果歷程。
B對C是無罪,因為事前未和A就殺C之行為有犯意聯絡,也沒有提供幫助,事後
也沒有加入整體犯行。
但是D對C的責任我就卡住了,D主觀上沒有殺人故意,只有毀屍滅跡的行為。這
樣可以將D的行為評價為A殺人的共犯事後加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