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民法

作者: jsj2203012 (公園系男孩)   2017-11-28 12:47:26
題目:某甲 25 歲,以販賣大麻菸及名牌二手包為生。18 歲未婚女大學生某乙一時好奇,向甲詢問一盒大麻菸及一只二手名牌包的價格。甲表示:若乙有興趣,願以該盒 1 萬元大麻菸及該只10 萬元的二手名牌包合併出售給乙,只收乙新臺幣 10 萬元。乙在未徵詢父母允許的情形下,表示願意購買並馬上交付給甲現金新臺幣 10 萬元,甲隨即將大麻菸放進二手名牌包一併
交付給乙。請問甲乙之間共成立多少個債權行為及物權行為?這些行為的效力如何?
第一題我寫對
我的問題是第二個小題,答案是給
1.契約效力未定
2.乙給甲10萬元 效力未定
3.甲給乙大麻菸跟名牌包 行為有效
但交易大麻菸沒有違反民法第71禁止規定嗎(還是禁止規定不是這樣用),這樣這個契約應該無效,然後雙方都論不當得利?
小弟民法真的不太好,有錯誤盡量鞭。
作者: nakatacool   2017-11-28 13:06:00
好難!請問這是司法特考題目嗎?
作者: jdtrue (u can't see me)   2017-11-28 13:12:00
牽涉毒品部分的法律行為無效 但交付是事實行為 當然有效
作者: allen73420 (習慣)   2017-11-28 13:25:00
交付名牌包跟大麻行為有效(純獲法律上利益),但大麻係法律上禁止流通之物屬71條禁止規定裡的效力規定,故交付大麻的物權行為因而無效,但交付名牌包有效(一物一權主義),應該是吧。
作者: jsj2203012 (公園系男孩)   2017-11-28 13:27:00
這是104地特三等民總謝謝j大跟a大
作者: yiyiXUAN (欸你)   2017-11-28 13:30:00
還有111條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7-11-28 13:45:00
可討論71禁止規定中的取締規定或效力規定 還有72公序良俗只寫到禁止規定的話就不夠完整如果認為是效力規定 或公序良俗 就不用討論行為能力但如果認為是效力規定 就要考慮行為能力物權行為部分 考量無因性 契約無效時仍有效
作者: kanataliz (Miffyisarabbit)   2017-11-28 14:45:00
大麻無效(民法第71條),名牌包有效(民法第77條但書)唸題解書有唸到這題QQ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7-11-28 14:53:00
我的講義是寫買賣契約部分無效(大麻) 交付10萬現金效力未定 交付大麻無效 交付名牌包有效
作者: jsj2203012 (公園系男孩)   2017-11-28 15:07:00
交付10萬效力未定是因為無因性理論+純獲法律上利益嗎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7-11-28 15:35:00
嗯 77跟79
作者: peggy0709 (peggy)   2017-11-28 17:57:00
三個物權行為 因為乙是限制行為能力人買賣契約效力未定 就乙純獲法律上利益來說物權移轉行為有效 但因販賣大麻煙違反公序良俗(民法72條)故無效 若乙父母不同意乙所為之買賣契約 則無效 若甲受有損失 則可依民法767條請求返還所有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