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有關民法不當得利的問題

作者: aba048 (不要說話)   2017-12-14 11:58:05
有關民法不當得利的問題
甲偷乙的木頭的賣給丙萬元,丙雕刻成佛像賣給丁,問乙可否向甲主張不當得利?
想問的是乙在所有權上沒有受損害,但是在占有的權益上是不是受到損害?
再來採直接因果關係說的話
是不是基於同一原因事實呢?
麻煩各位高手解惑謝謝了
作者: rengood (薛)   2017-12-14 12:52:00
甲偷乙木頭 無法律上原因獲得佔有利益 應該得請求返還其價額
作者: analysis (請Pledis放過AS)   2017-12-14 16:01:00
說真的這題目很容易開花,因為還要考慮丙丁的善意取得是否在兩年內,還有丙是否因加工取得所有權
作者: davidhsu (球球)   2017-12-14 16:13:00
乙的所有權怎麼沒有被侵害?所有權因為甲偷走,不能自由使用、處分、收益,就已經侵害所有權啦...侵害所有全部是只有物的毀損,只要所有權行使被侵害都算*權不
作者: rengood (薛)   2017-12-14 16:40:00
樓上說的沒錯 但是原po是問不當得利 就所有權而言 甲確實沒有享有利益
作者: d78922 (包皮退下)   2017-12-14 23:56:00
甲賣給丙萬元,那萬元應該算不當得利了吧。侵權跟不當得利的競合吧!?
作者: kkahon (海上男兒)   2017-12-18 17:46:00
還要考慮到善意取得的再處分是否為有權處分的學說爭議及修法,判斷丁是否終局取得所有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