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律師答題

作者: SCDAN (ㄎㄎ)   2017-12-27 17:36:26
請問一下
因為今年題目有出現「加入自己看法」這個標題
我都有花一點篇幅在寫這個點
請問一下類似題目得到五成分數的朋友
你們是真的寫自己意見
還是說把以往背的實務或學說的理由
稍微在前段減少而擷取下來當自己理由啊
謝謝
作者: greysholic (thatssuchbs)   2017-12-27 17:46:00
真的都沒特別寫自己看法
作者: POLITICHONG (蓋世英豪)   2017-12-27 17:49:00
我答題偏後者。比如某題的實務有a、b、c三點;學說有d、e、f三點,我會寫:本案實務見解以為(a、b)...,惟學說有認為(e、f)...,管見以為,基於(c)...,故為可採。我常戲稱這叫「留一手」,畢竟於有限時間內想出個人見解也花時間,不如把有力的實務或學說理由取出來,當做個人見解答題。
作者: kurosakifore (楚隱王)   2017-12-27 17:56:00
我倒不是寫真的自己意見,而是之前在補習班上課的時候,有的老師都會說一下他們自己的看法,不見得是贊同學說or實務,我基本上複製一下老師的抱怨這樣..
作者: m1052000 (板橋デブ)   2017-12-27 17:57:00
我也是用留一手的方式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7-12-27 18:55:00
從以前考試寫結論時本來就要寫理由 沒特別改變方式
作者: lightning17 (purplemoon)   2017-12-28 09:49:00
沒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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