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obegasol (2連霸OW)》之銘言:
: 祝大家金榜題名
: 因為家人要考明年的律師
: 所以有稍微研究一下今年的成績
: 前提是:如果律師考試 老師改題的評分標準不變
: 提出拙見與大家討論
: 謝謝
: 以下是今年律師各組的最低錄取分數 及格人數 錄取率:
: 智財組:483.5分 389 33.39%
: 勞社組:486分 220 33.38%
: 財稅組:497分 114 33.73%
: 兩海組:485分 201 33%
: 律師總分是1000分 扣掉國文跟選考,共800分
: 參照明年律師新規定,強制規定考生民事法+刑事法+公法+商法要400分
: 加上各組的33%舊規定才能錄取的規定
: 明年律師錄取率,可能是這20年來的新低?
: 假設錄取者的國文+選考科目,平均約100分-110分
: 也就"至少總分要500分-510分"才能上榜
: 以今年律師的智財組為例,
: 智財組的500分
: 智財組是第246名,排名21.12%,以明年標準 智財組至少會比今年少錄取143人
: 智財組的510分
: 智財組是第163名,排名13.99%,以明年標準 智財組至少會比今年少錄取226人
: 也就是以明年標準
: 二試至少要達到前13.99%-21.12%才能錄取
: 所以明年律師大概錄取率約4.61%-6.96%
: 所以如果明年閱卷改題標準一樣嚴格
: 明年律師錄取率 約落在4%-6%之間嗎?
: 謝謝
手機排版請見諒
過去對於考試評分,行政法都教我們這是判斷餘地,
老師儘管以非常嚴苛的標準改題也不太會被認定瑕疵,
只要標準一致對考生也不會有太大的不公平,
但在400分門檻底下,
老師若再一味的以嚴苛標準改題(例如今年商法)
難道仍就不能被認定是恣意而有判斷餘地嗎?
尤其是行政機關明顯藉由改題標準操縱錄取人數時,
這還能不算是國家機關的暴力行為嗎?
請公法大師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