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明年律師新制 錄取率大概會降到4%-6%?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7-12-29 15:42:57
  我本來是不太想特別PO文去回應這篇文章的。
  高考技師幾乎每年常態性的16%及格率:
  http://www.easywin.com.tw/AD/104/1015/index.html#a
  律師由於選考科目因素,目前新制的實質及格率已經不到10%了
,再來個扣掉國文及選考科目要400分的限制,及格率只會更低而已

  考選部自己都用104年律師分數去模擬過了,如果用民國107年
標準的話,只剩5.83%而已。
  真要找苦主的話,應該看不動產估價師,因為曾經有一年的及
格率是0.65%:
  http://info.public.com.tw/exam-license/appraiser-quota
  可是不動產估價師還沒有像律師有一試33%二試33%的及格率天
花板限制,偶爾神來一筆104年也來個15.34%及格率,但律師及格率
在遊戲規則上已經有天花板10.89%的限制了。
  不動產估價師及格變動率大 考選部:研商修改考制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269704
  連很難考又沒什麼市場的不動產估價師都打算放寬及格標準了
,當各種專技人員傾向放寬及格標準,律師卻走回頭路,新制本來
加了選考科目之後,後來實質的及格率已不到10%,跟99年以前的
舊制固定及格率是8%其實也差不了太多,現在又來個扣除國文及選
考科目後要400分以上。
  ★專技人員考試只是執業資格而已,只是一種工作的基本門檻
,取得證照之後,還需要多年的執業慢慢磨練,來累積經驗,這部
分是考試無法取代的。
  而不是像考選部與律師業界少數人士認為的那樣子,以為提高
律師的及格門檻,就能讓整體律師業界的程度通通都提高。
  假如是以這種方式來提高律師界的程度,那就應該要求所有執
業律師都要每隔幾年就定期參加考試,考試不過就暫時不得執行,
直到考試通過為止。
  你真的跟那些及格人數只有個位數、十位數年代的老律師們討
論法學的話,你就會知道律師如果考上時程度極高,但沒有持續進
修,連重大法律修正條文都沒看的話,那種程度會低落到什麼樣子

  最後,再說一次取得證照只是執業的基本門檻。沒有正當理由
及數據資料而降低律師及格率,如同那些在校生說的這是侵害他們
的未來工作權。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7-12-29 15:44:00
作者: popo889 (雞蛋糕)   2017-12-29 15:45:00
推推 很有道理
作者: SCDAN (ㄎㄎ)   2017-12-29 15:48:00
簡單說 就是在維護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而已 啥理由都是假的公會這麼想改善執業環境 應該是加強在職進修規定 例如你每年要跑個幾堂研討會 而不是整天辦旅遊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12-29 15:53:00
wego感覺就是分數本位 還說要比照會計師60分 黑人問號聽來聽去論述就是形式主義 假平等
作者: ptt888 (op)   2017-12-29 15:59:00
補Wego是台大法的,很多台大法的學生跟老師都贊成改成四大科400分
作者: SCDAN (ㄎㄎ)   2017-12-29 16:00:00
樓上來源是真的嗎
作者: ptt888 (op)   2017-12-29 16:00:00
可能對他們來說,民刑公商要拿400分很容易
作者: SCDAN (ㄎㄎ)   2017-12-29 16:01:00
不過我有看到政大老師臉書不贊成以及一位北大老師也不贊成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12-29 16:04:00
我自己周遭朋友 其實因為名次前面 覺得自己程度也還好所以覺得可以再嚴格 大概這種心態 不過律師考試幾乎沒有人會覺得自己程度好 都是各種不會吧但其實這東西除了之前連署有點民意基礎 其實也沒真的調查過究竟台大多數師生的意見 只是客觀上台灣錄取率就只比日本高 而且分數制的缺點也沒解決
作者: akey47742 (紫霜)   2017-12-29 16:15:00
不能否認提高考試分數還是多少會提升新進律師素質吧,君不見會抗議的都是還沒考上的考生,有看到執業的出來嗎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12-29 16:20:00
當然要權衡呀 提升這麼重要 改60呀 比例原則下 一方是提升素養 但其實台灣錄取率改制前僅高於日本 各國對律師素質的把關是在實習或教育 這才是根本 本末導致犧牲的是考生時間 甚至之前因及格困難 還有自殺案例輕重失衡先不看 手段上 再報考人數6年都很穩定下 改為及格制 對於你設定的目標品質 和 考試公平 都有危害
作者: akey47742 (紫霜)   2017-12-29 17:56:00
醫術不好隔幾年檢測醫術是否達標沒達標就淘汰,怎麼可能這樣搞當然是從錄取分數著手,你會質疑一個建中台大醫的基本能力?
作者: mark99927 (酉告酉告白勺)   2017-12-29 18:09:00
a大真是護航很認真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12-29 18:21:00
當然是從分數... 那醫學系錄取分數要不要也固定一下訂520 結果當年爆難全國前100可以上台大醫上不了醫學系
作者: akey47742 (紫霜)   2017-12-29 18:26:00
醫學系不是固定分數至少也是高分群
作者: iPolo3 (艾POLO衫)   2017-12-29 18:26:00
推推
作者: jiang2358 (jiang2358)   2017-12-29 18:53:00
居然有人認為分數可以評估出能力XD
作者: akey47742 (紫霜)   2017-12-29 19:16:00
基本學習能力,你如果要說業務能力那是進去之後的事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12-29 19:25:00
兩年固定人數都400名和固定人數都400分 司律考試哪個程度較接近
作者: akey47742 (紫霜)   2017-12-29 19:35:00
固定分數才有鑑別吧固定名額?
作者: coolcoolder (酷酷德)   2017-12-29 19:49:00
問題是 評分標準是浮動的阿 顆顆
作者: aaaaaz22 (小穹)   2017-12-29 20:15:00
日本律師考試錄取率7成左右哦!說錯,應該是2-4成
作者: akey47742 (紫霜)   2017-12-29 20:20:00
去路上隨便找人問你覺得律師分數高還是分數低的好應該都是選分數高的吧,除了對考生分數低好上岸之外,對外部而言分數低也要進來的原因是甚麼
作者: aaaaaz22 (小穹)   2017-12-29 20:21:00
問樓上,要提高門檻,為何不直接變動錄取率就好,要用「分數」?
作者: akey47742 (紫霜)   2017-12-29 20:25:00
有哪個考試是設錄取率,能動的不是設分數就及格制兩種在變
作者: aaaaaz22 (小穹)   2017-12-29 20:28:00
有啊,就是目前的律師考試啊,有問題嗎
作者: akey47742 (紫霜)   2017-12-29 20:36:00
沒問題啊,只要難度設高一點對外部來說就有正當理由,但今天是說分數低的除了有益於考生之外,對外部人而言有甚麼支持理由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12-29 20:41:00
你去看一堆文章下面都在罵 律師少難官司費大呀外界觀感就覺得既得利益砍名額呀 怎麼還支持然後有哪個考試再設錄取率??? 你是來亂的嗎 這篇內文不就在講一堆考試都是設錄取率的嗎? 不看內文就來戰哦
作者: akey47742 (紫霜)   2017-12-29 20:48:00
既得利益者這名字也是沒上榜考生給人冠上的吧,分數設高點對新進律師素質提高這點也沒錯啊
作者: aaaaaz22 (小穹)   2017-12-29 20:54:00
用分數當門檻,造成及格率的變動也是討論的重點。不如我舉個例子給akey大聽,今天假設老師決定對抗考選部,全體考生平均都加了100分,但人跟人之間差距不變,讓400分形同虛設。請問,你說的「外部期望分數門檻要高」這件事情,是不是瞬間失去意義?這制度根本存在大漏洞,一個可以人為操控的漏洞,一個架在黑箱中的漏洞。透過操作,它可以讓大家都擺脫400限制,也可以讓大家都低於400分。比起用分數,你不覺得用錄取率來控管人數更來的實際又可靠嗎?然後再提一次,日本司法考試(律師)及格率20%以上唷京都大學畢業生2017年的及格率甚至有50%唷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12-29 21:07:00
隨便估狗幾篇文章看下面再罵既得利益的是不是都考生就是部分民眾觀感呀 一般民眾care之後打官司是否漲價吧民眾普遍觀感就是律師市場飽和 我相信也是改制主因啦
作者: aaaaaz22 (小穹)   2017-12-29 21:12:00
(偷補充其實日本嚴格的不是最後的考試,是前面的資格)
作者: nice2404 (nice2404)   2017-12-29 21:14:00
那這樣高考沒50分一律不錄取,是不是也要爭..= =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12-29 21:55:00
律師考試有兩特性 1. 沒標準答案分數標準浮動 2. 給分嚴格 在此前提波動大 更甚至 分數下限精神是避免例外 多數時候備而不用 律師在改分嚴格下 變實質及格制 制度設計根本不同
作者: aaaaaz22 (小穹)   2017-12-29 22:04:00
律師跟高考制度不同(律師沒有需用員額的樓地板保障),而且你說要廢高考限制的話,和我們的主張也不衝突。既然不同且不衝突,比較起來沒什麼意思。
作者: kinki2343 (kinki2343)   2017-12-30 02:35:00
分數只是個最簡單的判斷方法 不要真以為一直調高錄取分 律師素質就真的提高 只是拿來騙小孩現在這些既得利益者就是想混 不敢放後面的年輕人上職場跟他競爭
作者: jermylin (雲林書豪)   2017-12-30 09:51:00
高考法制或法律廉政或其他的法律科目給分,比律師寬很多高考法制的法律科目單科要拿50分,跟律師拿50難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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