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encho (Jencho)
2018-01-31 22:50:05是100年軍人轉任考試三等的題目
A 公司為勞力密集之產業,僱用本國勞工不易,經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引進外籍勞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雖認定 A 公司為符合
引進外國勞工規定之產業,惟因目前國內失業率居高不下,乃函復 A 公司暫緩引進
外國勞工,俟景氣好轉後再議。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上開函復之性質為何?是否合法?
看阿摩還沒有人解,所以PO上來請高手指點一下。
該函復應該是不合法的行政處分,想確認不合法的理由該怎麼寫。
該寫法律保留嗎?還是明確性原則?或是其他?
我的想法,能否引進勞工應為羈束處分,一符合法定要件行政機關應即做成同意之處分,故行政機關應無裁量權,所以不合法。
有無附相關法條? 若有,可寫一下係觀念通知(說明現在准許外勞比例) 或 行政處分。最後結論認定是處分。小題大作,不然第二問沒啥好寫,這就否准沒啥不明確的。
作者: ab552830 (greg552830) 2018-01-31 23:09:00
函覆是行政處分,該辦法限制人民營業自由(釋字514),故若該辦法非有法律授權,即違反法律保留,若有母法授權訂定,則再爭執有無違反比例原則等,個人淺見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8-01-31 23:35:00解題就 從 定性 和 形式要件、實質要件 開始想就對了你覺得不合法 卻說不出不合法在哪
作者:
d60917 (zdspy2號)
2018-01-31 23:36:00覺得是裁量濫用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8-02-01 00:32:00這題網路上有參考答案 你的題目也不完整...如果不合法都寫不出來 就改寫合法就好啦~
作者:
Jencho (Jencho)
2018-02-01 08:31:00省略題目第二段是因為和第一小題無必要關聯,感謝樓上幾位大大的意見分享。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8-02-01 10:21:00其實第二小題有暗示你往合法方向寫
作者: pq5inter (stone) 2018-02-01 22:55:00
個人靈光乍現,是否屬行程法第93條,<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有裁量權時,得為付款。>
今天進度剛好提到這題,提供老師看法給大家參考:(一)該函復性質為駁回之行政處分(二)該行政處分為裁量性行政處分,可就裁量瑕疵審查,若有瑕疵則違法,反之則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