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廖教授論點是薄弱了一點,資本主義市場本質就是競爭,一個東西一但供過於求價值就會下降,再加上律師行業本質上關乎當事人利益重大,自然應該有適當篩選門檻。
先不討論今年及格制,之前的10%說真的不算低,考試能力強的人不見得適合當律師沒錯,但連10%都過不了的人就基本的法學邏輯、理解、論述能力應該離律師這行業還有很大的差距。
再說,先行考試制度並無限定台政北東才能報考,該等學歷對這場考試也無加分作用,一樣是實力達門檻者勝,並無壟斷的情形。
附帶一提,好像沒有哪個國家像台灣一樣人人有大學唸的吼?
以上個人淺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