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U6y33wej78&feature=youtu.be
感謝譚老師親自上火線對我的質疑回應。
這個影片主要提兩點,第一點是宋文案件判決書寫到譚老師,我前面的文章及推文
沒有講這一塊。我認為譚老師絕對是清白的,因為如果真的有問題,檢察官和法官
不可能放過他。
第二點關於律師資格一事,我的確是因為看到先前推文有人看到老師的本名發現查
無律師資格,因此也上Google搜尋了一下,發現高雄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全
錄補習班頁面、考神網譚老師簡介、讀冊生活網TAAZE3Q刑事訴訟法-破題書-2016
司法特考.國考各類科<保成>書籍作者介紹,均有寫到老師是執業律師或有律師資
格。上述3個網站前2者已經移除關於律師的部分,只剩下TAAZE網站還在。
當初我主觀上認為有這麼多地方都寫老師是律師,應該是依據老師提供的資訊。法
務部律師查詢系統查無老師的律師資格,於是我認為也有可能是考取律師但尚未申
請律師證書。因為考取的人會連同成績單一起收到一份及格證書繳費通知單,繳費
之後只會收到及格證書,要再拿及格證書向法務部申請核發律師證書,才會在法務
部網站查到。我有一些同學都是在考上數年之後才去申請,所以在申請前雖然已經
及格,但卻無法在法務部網站查得。因此我上了政府公報網站開始查歷年考試院公
報,該網站輸入關鍵字可以查70年以來的各種考試榜單。我估計了老師的年齡後,
只從88年律師榜單開始往後查,發現確實沒有類似的姓名。查完後又查了司法官的
榜單,仍然沒有。我思考了各種其他可能性,認為均可排除,所以我直覺認為是老
師提供了不實的資訊,遂在國考板上提出質疑。
我質疑的點只是老師的律師資格以及誠信問題,從未質疑老師的教學品質。關於此
點大家可以回去看我的發文以及推文。
現在老師已經清楚說明,是補習班或出版社在老師不知情的情況下所公布。因為各
大補習班多數老師的學經歷都是律師和碩士,且以老師以往的教學品質優良,有這
樣的資歷也很正常,在未向老師確認的情況下直接刊登上去,是合情合理的,我完
全能夠接受譚老師的說明。
關於先前對譚老師的質疑,有令譚老師不快的地方,在此向譚老師致上最深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