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名師性侵女學生未遂 宋文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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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7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補教界行政學名師宋文(本名宋吉德),被控邀約一名報考法
律廉政公職人員的女學員酒敘,卻將有醉意的女學員帶往下榻飯店脫衣、強吻胸部,女學
員抗拒痛罵才作罷;被害人提告並求償100萬元,高雄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宋3年4月
,民事判賠65萬元。
民事另判賠65萬元
判決指出,2016年間,有博士學位的宋男在高雄一家公職補習班擔任行政學老師,藉口要
介紹一名已考取公職的學員與被害女學員認識,邀被害人於同年10月18日晚間到一家居酒
屋餐敘,翌日凌晨提議轉至「老屁股酒吧」續攤,期間女學員不勝酒力,宋以護送返家為
由,搭計程車將女學員帶回下榻飯店。
判決指出,宋男進房後強脫女學員衣物並壓制在床強吻胸部,被害人以手推拒,宋才起身
進浴室,但稍後僅在腰間圍一條浴巾步出浴室,再度將被害人強壓在床強吻,被害人激烈
抵抗並大聲斥罵,宋才作罷;此時被害人欲離去,宋一度阻擋,被害人佯稱不會將事情講
出去,才得以離開,之後在飯店大廳痛哭,接著報警。
高雄地院審理時,宋一度否認犯行,但被害人右胸驗出宋的DNA,他才改口承認有親吻女
學員右胸,但未企圖性侵,同時辯稱當時女方未反對,之後又表示「願與被害人和解」但
遭拒。高雄地院仍認定宋男有強制性交未遂犯行,依此判刑及民事判決賠償被害人65萬元
,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