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心中發願考上要來發文跟捐血,現在來兌現承諾了>"<
原本只是準備律師(落榜三年),但家裡遭遇變故,需要一份工作,所以才報考法官
助理的考試。也因為邊在學邊打工,沒有特別準備,考上真的是托了平常利用
剩餘時間讀書的福以及運氣。
在此分享筆試、打字跟面試的情況。
1.筆試
考科:國文、民法、民訴、刑法、刑訴
( 在這裡要跟大家說聲抱歉,我題目忘了很多,所以有些只打
記得的考點,希望大家見諒 >< )
(1)國文題目: 作文:志業與職業 (無公文)
(2)民法: 一.債之移轉 二.條件與期限
(3)民訴: 一.二審起訴與二審上訴二者的定義、比較 二.承擔訴訟、
訴之追加
(4)刑法: 一.沒收(這題題目不太確定><) 二.刑法第221條"其他違反意
願方法"的解釋(題目是用宗教騙色去命題)、民國99年第七次刑庭
決議(但題目是以"猥褻"命題,所以我寫依相同法理類推適用QQ)
(5)刑訴: 一、法明定的補強證據、實務上發展出的補強證據 二、最近
印象深刻的釋字(這題超佛心,說不寫字號只寫內容沒關係QQ)
2.打字
由一位工作人員抽出題目,依叫號入場考試(場地很像小型電腦教室)。
打字內容是一篇文章,打十分鐘。打出的字要對齊題目,但不用打標點符號(這
也超佛心QQ)
*我一開始用新注音輸入法,結果打得非常不順.後來臨時改用自然輸入法,就順
很多
3.面試
當天開兩個場地面試,由工作人員唱名,一位面試,下一位在外面的座位等候.
面試時間五分鐘,並且倒數一分鐘時有鈴聲提醒。
面試時,問了職場性騷擾的問題,並且問了對最近新聞很紅的法官性騷擾法官
助理再審判決的看法;並繼續展開,問了這個案件是否適用法定法官原則(公懲
會委員長依法官法應擔任本件審判長,但原審判長以法定法官原則拒絕)。
*很慶幸自己在坐車去考場時有看到這則新聞,這個題組真的很時事。然後最
後一題我聽到當下真的傻住,只能依照法感回答(覺得這是法律跟法原則衝突
的問題,必須去做法位階的衡量比較),面試官聽完,雖然時間已經到了,但卻
馬上回饋我他的想法,人真的很好QQ。
這次的考試,真的有很多要感謝的,感謝支持我考試的爸爸媽媽、考試當天接待我的朋友、
一起考試的大學同學、律師落榜後,不覺得我很廢材還繼續鼓勵我的大家,包容我考試低
氣壓的室友、怕我變爛泥繼續拉我去練球紓壓的隊友們。雖然這只是一個法官助理的考
試,但對現在的我意義重大。
*很抱歉版上的各位大大,我差勁的記憶沒有記全題目QQ,但希望還是能提出來,給有需
要的人一些參考,還望大家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