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公文的受文者

作者: lexus7310 (Fox)   2018-04-15 20:57:03
※ 引述《vikk33 (陳V)》之銘言:
: 如題
: 考下行函題型
: 都會有發函 各縣市直轄市教育局
: 或 所屬各機關
: 這種
: 答題時
: 是隨便挑一個 如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
: 或是寫 各縣市直轄市教育局(以全銜逐一列出)?
: 該寫哪一種?
:
作者: CoolTakuya (積極開創快樂的人生)   2018-04-16 00:02:00
你還忘了一個抄本 不過正式發文時正、副下面不會出現
作者: seed6561450 (逍遙吉)   2018-04-16 10:17:00
有2次考試我用實務寫法,但...從來沒拿超過10分...考上前套補習班作法至少都有12-14...考公文就參考青草茶的作法就好了
作者: jackamy520 (夫爺)   2018-04-16 10:57:00
千萬不要寫實務格式,考生是應試格式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