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有關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問題

作者: k2065k (拉拉壓)   2018-06-28 19:44:25
各位正在努力衝刺國考的各位晚安
小弟我在算剩餘財產分配時與朋友發生了重大的歧見,所以上來請版友們解答,當休息的
小樂趣
在未約定財產制的情況下
夫婚前100 婚後800
離婚前兩年意圖減少剩餘財產分配
處分60萬財產
妻 婚前200萬房子,
房子的修繕費加稅是20萬,妻以租金償還之
計算時婚後財產是房子租金40萬
求分配後總財產
我個人的算法是
[(800+60)-60]/2=400
夫離婚後財產:800-400+100=500
妻離婚後財產:40+400+200=640
不知道哪裡有錯,請各位前輩指點迷津
手機排版,傷眼請見諒
作者: kanataliz (Miffyisarabbit)   2018-06-28 20:37:00
個人覺得是-40,所以差額是820,妻可請求410
作者: k2065k (拉拉壓)   2018-06-28 21:15:00
不好意思漏打了,修繕費20萬是婚前財產,房子的修繕費跟稅
作者: enviousor (小寶)   2018-06-28 21:31:00
想問一下你們的歧見在哪呢XD
作者: kanataliz (Miffyisarabbit)   2018-06-28 22:01:00
你上面改以租金償還之,推文回婚前財產QQ所以到底...?想知道歧見在哪+1如果是以租金償還,一樣是-40不會是-60
作者: e26775083 (記得不要愛上我好嗎)   2018-06-28 22:14:00
個人覺得如果婚後40萬是已清償完就是要加回去 所以-60萬 如果是還沒清償就是-40萬還要看修理費是婚前還是婚姻中的負債
作者: dancesoul520 (女,力)   2018-06-28 22:31:00
我算是妻向夫請求380萬,分配後各財產為420萬
作者: k2065k (拉拉壓)   2018-06-28 22:53:00
抱歉簡而言之就是拿婚後財產去還了,因房子而生的修繕費和租金歧見是,他按照了我上面的算法算完了之後,又在自己的婚前財產那邊扣了20萬,問他扣去哪他也回答不出來
作者: enviousor (小寶)   2018-06-28 23:04:00
那我覺得你算得沒錯 我也是算這數字~~
作者: CiWan (octopus_bro)   2018-06-28 23:35:00
大致上,你的算法沒有錯。不過爭點要在寫出來,1.修繕費、地價稅、房屋稅(40萬)假如為婚前的債務費用,算法同上。但假如修繕費用、地價稅、房屋稅為婚後的費用所生的債務要共同承擔,則剩餘財產權略有不同。小弟的淺見==
作者: k2065k (拉拉壓)   2018-06-29 00:07:00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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