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怕被罵恐龍法官 他考上地特卻放棄 再

作者: Caress (愛撫)   2018-07-13 21:45:06
不怕被罵恐龍法官 他考上地特卻放棄 再拚司法官
https://udn.com/news/story/7269/3251578?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2018-07-13 21:11聯合報 記者陳妍霖╱即時報導
32歲的方星淵因對法制有興趣,加上曾擔任過法官助理,充滿熱血的他對司法工作更嚮往,
連續5年報考和法制相關的公職考試,連續落榜4年,直到去年才考取律師、地方特考三等法
制。熬了5年好不容易上榜,卻在受訓時驚覺這不是自己想要的,因此放棄資格。他目前正
準備考司法官,以當司法官為目標,實踐公平正義。
方星淵從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畢業後,曾到澳洲打工將近一
年,不僅賺取經驗,也存了20萬。回台後,因對法制有興趣,103年即參加關務特考關稅法
務考試、警察特考警察法制人員、高考法制、律師考試,卻都落榜。他不放棄,104年再參
加高考法制、律師、司法官考試,還是落榜;105年及106年高考法制接連落榜,最後才考取
律師、地方特考三等法制。
「還是最喜歡法律!」方星淵說,雖然大學、碩士讀的系所不同,還是較喜歡法制,一開始
是抱著練筆心態參加,但始終落榜。若一直當全職考生,要跟家人拿錢覺得尷尬,乾脆選擇
邊考試邊工作。
因嚮往法院工作,方星淵選擇參加法院獨招考試,曾當過法官助理、職務代理人,因更貼近
法官工作,改變他對司法官的印象。
方星淵說,很多人常常罵法官是「恐龍法官」,但其實自己在當助理時,發現大多數的法官
很認真、很積極,常加班到很晚,甚至加班加得比助理還兇,從事前準備到開庭進行審判、
又要用不偏不倚、公正的態度,努力做好每件事,因此留下深刻印象。
方星淵落榜多次,直到去年才考上律師及地方特考三等法制,卻在受訓時發現自己不適合,
毅然決然放棄資格。他說,有拿到通過筆試的證明就足夠,接下來朝著考司法官的目標邁進
。不過,當初設定考公職之路為5年,今年已到上限,要是司法官沒考上,就先當律師,之
後再拚律師轉任法官考試,仍有機會能考上司法官。
作者: fredfun (Jesus is Lord)   2018-07-17 10:02:00
推j指j大的推問文
作者: jason88633 (ColorMilk)   2018-07-13 22:16:00
認真的司法官真的不少~
作者: net7899 (Jans)   2018-07-13 22:16:00
營建畢業考律師這個有點猛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07-13 22:21:00
要考要快阿 現在連還沒上榜都可以上新聞
作者: christiano (喀稱)   2018-07-13 22:40:00
心理素質好強 我沒辦法接受落榜四次
作者: wangdon (wangdon)   2018-07-13 22:59:00
研究所同學 推! 努力還是有代價的!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8-07-13 23:11:00
看過法官的工作環境還跟生活還願意一頭栽下去這真的要對這份工作很有愛啊......
作者: zack7322002   2018-07-13 23:28:00
他真的很認真,希望他能達成夢想
作者: tino9808 (怕黑的人終究要自己關燈)   2018-07-13 23:29:00
推學長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8-07-13 23:31:00
若懂營建,在這行很不錯啊~當律師也很能發揮所長~
作者: zakijudelo (阿爾~法~)   2018-07-13 23:44:00
這種認真且熱愛法律的人就該讓他上榜,反而像是新聞報導中所描述的那種全額交割又免洗助理型的法官,就該嚴格落實退場機制才對!
作者: srobg666 (srobg666)   2018-07-14 01:47:00
以前的同學 推
作者: jenoren (right)   2018-07-14 04:41:00
星淵你上新聞惹~加油!相信你可以如願以償=]
作者: bryant780417 (bryant780417)   2018-07-14 07:29:00
加油
作者: moumoumou (倒楣透頂了 衰到爆)   2018-07-14 07:32:00
我一直以為他已經考上,因為他的名字好常上榜XD超強的
作者: PokoPang77 (沙拉步來慢)   2018-07-14 07:48:00
教會的弟兄
作者: adult (批踢踢實業坊)   2018-07-14 08:25:00
誰可以教我放棄受訓可以上報? 想學!因我以前也放棄一次還是說要塞錢?
作者: wam1029 (waiting)   2018-07-14 10:31:00
噗 考上再說講得好像已經上了 結果還不是芸芸考生中的一枚
作者: jason748 (傑哥我要)   2018-07-14 10:57:00
現在連還沒考上都可以報
作者: Reddin ( just believe )   2018-07-14 11:06:00
不認同考上才能報導,精神可嘉,未來也可以律師身分考法官
作者: holinsi2 (go)   2018-07-14 11:44:00
推 佩服他的毅力與精神
作者: yhi0456 (登登)   2018-07-14 12:04:00
加油
作者: gs1 (Zzzz...)   2018-07-14 13:02:00
牆裡牆外吧 我也認識兩三個是律師當不到一年 就離職考上法制這樣也沒人會去報導新聞 只能說資訊要廣泛蒐集交朋友一兩篇就定性 誤導了大家的想像也不好而且律師的在野法曹以前就做過專題 採訪很多現職律師歸納出來 幾乎都是五到七年對出現撞牆倦怠期 會轉行 會進修而且你還只是受訓 連去做都沒去做過 跟人家法制做個一兩年再轉出來當律師的 經歷說服力差太多了吧 這樣也當一篇報導 詭異
作者: wf23 (paul)   2018-07-14 13:18:00
加油
作者: jodie0115 (balawang)   2018-07-14 13:25:00
考上再報好嗎 無聊 跟之前有個廉政的說什麼自己身體不佳所以放棄考司法官一樣 考上要放棄再來說好嗎 87
作者: sluttervagen   2018-07-14 15:30:00
人家法制榜首,看榜單就知道了,噓的笑死人
作者: osee (os)   2018-07-14 15:37:00
高考榜首我還信 = =
作者: tttggg (古意)   2018-07-14 17:25:00
考上法制竟然不要,果然只有強者才有資格。
作者: pmpo (做自己時間的主人)   2018-07-14 17:28:00
厲害
作者: vendor (這是我用生命畫的魂)   2018-07-14 19:29:00
廢話,法制跟司法官的薪水差多少
作者: adult (批踢踢實業坊)   2018-07-14 19:49:00
一看就知道是講幹話!說穿了就是一句上班沒有時間準備司法官就跟司法官口試一樣沒有敢講真話說考司法官只是因為薪水高
作者: LongTim (Everyne is NO.1)   2018-07-14 19:51:00
法官還要努力幫殺人犯找免死理由,很辛苦,免死理由可以出好幾本笑話全集了
作者: gs1 (Zzzz...)   2018-07-15 01:43:00
公家機關久了就知道 司法官絕對不是薪水 是官僚制度中的地位也不是什麼神不神 而是在黑暗公務體系中 你獲得金身的方式
作者: jenoren (right)   2018-07-15 05:38:00
某樓您覺得未處死刑的案件判決理由可笑。請問您有認真看過完整法院的判決書原文並翻閱任何一本刑法教科書嗎?還是因為您都只看媒體聳動的標題呢?未接觸某專業領域就遽下論斷某專業之運作如何可笑,就好像:從沒閱讀醫學書籍卻自覺某醫生選用之醫療行為定屬不當、不懂建築卻堅稱某建築物絕對偷工減料、不懂證券卻向別人說某股票必漲讓別人住套房一樣~有失偏頗且尚嫌速斷!也帶給認真敬業者很大的挫折感!
作者: adult (批踢踢實業坊)   2018-07-15 07:56:00
樓上好大的官威 應報刑本就是人的天性 也有刑法學者支持難道用一大堆文字堆砌就可以把良心吃了殺1人全部可以教化?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 善哉斯言!
作者: osee (os)   2018-07-15 10:04:00
若是有看完一份未死刑判決 一本刑法書 還是覺得可笑呢
作者: wahahaha (wahahaha)   2018-07-15 14:15:00
他很棒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8-07-15 17:13:00
我看很多份判決…可以覺得可笑或幽默或不解嗎~?
作者: jenoren (right)   2018-07-15 19:16:00
adult您是國考生嗎?如果是也太可怕!您未來可能是須執行法令的公務員,卻只關注對人民不利的部分。造成他人死亡就一定要處死刑?如果是過失呢?如果合於正當防衛要件呢?如果行為人是類同鄧如雯的情況呢?刑法的處罰除了罪有應得外也要考量被告做為一個「人」最基本的人性尊嚴,刑法學者絕不會支持單純的應報,以牙還牙丶以眼還眼式的處罰與法治國原則根本背道而馳!可以閱讀(白話易懂版):https://goo.gl/c7qThq現代判決更不可能只有一項理由是「被告殺一人可教化」(若是如此這判決當然違背法令)!判決的作成,認事用法、心證形成和邏輯論證須受很多嚴謹的成文及不成文規範約束。所以不要只被少數媒體的報導制約,媒體充斥多少主觀意識在裡頭?甚至與真正發生的事實根本不同,只是「被設定的某事實」?讓你有預期的情緒反應,然後媒體有高收視率及後續效益。至於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後,在該知識範疇內對他人表示的意見或論理當然可以有不同見解,因為你知道在討論該領域的什麼爭點,得以就事論事,言論均有所本。而不是只有單純情感反射甚至謾罵、人身攻擊。本人上篇回覆單純起因覺得該推文給所有法官戴小帽(覺得法官都不判死刑、免死理由是笑話全集),為絕大多數認真的法官發聲而已,沒有什麼官威,也不想威,只想就事論事。
作者: reclaim830 (reclaim830)   2018-07-16 12:13:00
作者: ryancij (ryan)   2018-07-22 00:43:00
強 努力下去一定可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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