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勸你別再補習班後宮選妃了!在補教界待了十多年,該收斂了!你比「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裡的李國華更可惡!明明早就有交往9年即將結婚的女友(也是相差12歲的女學生),還同時把妹至少4位且年紀相差12歲以上,利用畢業沒多久,涉世未深的女學生崇拜偶像的心理,欺騙她的情感與人。
台上道貌岸然,高大帥氣、講解內容架構清楚、風趣詼諧的教授方法,讓台下的學子露出崇拜眼神。但是,私生活卻是如此骯髒齷齪、謊話連篇,謊稱沒有女友,讓女學生相信而上鉤。
身為律師,業務凹同業卻未支薪;還敢炫耀自己開庭嗆法官……你在當公務員時,雖然也在法界,但是根本沒資格也沒能力坐在那個位子!只想當事人再花錢上訴,完全沒有研究案子為當事人著想,甚至在開庭前一刻才給當事人回覆………諸多荒誕惡極的事,真是罄竹難書啊!
我以為台下的你如台上的你所說的:顯赫學經歷!並沒有!為何找不到你說的榜首?為何找不到你說的台大刑法?還到處謊稱自己是司法官,簡直是侮辱了司法官啊!
我以為台下的你如台上的你所說的:工作吹毛求疵!並沒有!如果你吹毛求疵就不會有數度抄襲風波了!
我以為台下的你如台上的你所說:純樸的生活、吃簡單的飲食!並沒有!
當你在台上批評其他老師把補習班當後宮選妃時,原來你才是在這方面執行力強的人!
你的生活與頭銜是利用小女生對你的愛為你打點;你利用別人的信任來襯托虛偽的光環,說穿了也只是「紙貓咪」,「胸無半點墨」。
如今想想:北中南四處易名 ,四海留情的你,想必自卑心理造成行為脫序、真是可憐且可恨啊!
多少人被你傷害後還揮之不去陰影!劈腿劈成這樣,還有執迷不悟的人相信你……
唉~
[閒聊] 紓發讀書壓力或與板友互動,勿濫用此選項挑釁、引戰,或漫無
邊際用此選項發文。
作者: ejrq5785 (ejrq5785) 2018-08-28 04:52:00
這已經提示的很明顯了吧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8-08-28 05:12:00八卦板
作者: ejrq5785 (ejrq5785) 2018-08-28 05:59:00
就是因為文章少所以才明顯啊
那位老師在我心中評價蠻高的。ㄧ直以為他是檢察官 唉
作者:
tttggg (古意)
2018-08-28 07:34:0013樓提示這樣太明顯的吧?囧rz
作者:
alegria (艾麗)
2018-08-28 08:23:00太明顯了
作者:
inrain (南港李國毅)
2018-08-28 09:19:00八卦哪篇
我個人想法,這該不會又是補習班惡鬥的作法吧為什麼要吧?為什麼總是要打擊好老師呢
作者: aa01081008tw 2018-08-28 09:23:00
補教名師開後宮應該爽死了...都能挑最正點的那種XD
作者: bill810422 (皮皮) 2018-08-28 09:27:00
又還沒結婚你管他幹嘛,寫這些的時候不如多讀書有腦袋的也知道補習班不是交友的地方
這算甚麼!某點建X補習班的女櫃台人員更爛更離譜原本想聽課程介紹,結果某女櫃台人員一直嘻笑服務是這樣服務的?這樣誰想繳錢啊?就算繳了也只能當作消業障.這樣沒品又誇張又不檢點又離譜的補習班完全不推薦某點建X補習班有生以來看過最爛的補習班,簡直刷新了下限!
老師私德不重要吧!重要的是教學,而且大家都是成年人,我真的覺得只要不違法,真的沒什麼拿來說嘴的
就CCR考生版,一個想打好多個想挨...以專業能力來說,我
作者:
linsikin (飛.....到哪啦....)
2018-08-28 10:23:0013樓提示的那位沒有說自己曾是司法官吧
當然是沒違法,他又沒結婚,只是可能違反補習班教學內規吧?
作者:
kamelol (kame)
2018-08-28 10:47:00超明顯
作者:
xo7796 (汐華 初流乃)
2018-08-28 11:27:00古有云:溼者,聞道,授液,解貨也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8-08-28 11:28:00沒有講哪間,姓名,跟抹黑有87%像!!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8-08-28 11:29:00神木的孩子?
作者:
pex (只有適應沒有適合)
2018-08-28 11:52:00抄襲風波之前不是鬧的有點大嗎....抄襲隔壁家老師的
作者:
kutkin ( )
2018-08-28 11:55:00補習班老師還不就學生自己愛貼
作者:
KEYs (ACE)
2018-08-28 12:03:00去爬文就知道,哪有什麼誤會...
作者:
alegria (艾麗)
2018-08-28 12:14:00誤會咧站著說話
作者: ejrq5785 (ejrq5785) 2018-08-28 12:23:00
如果說抄襲是誤會 代表沒有抄襲囉? 讚讚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8-08-28 12:33:00抄襲那題是我比對出來的分則解題書與易律師的解題一模一樣
補習班的老師真的會北中南到處易名嗎?這樣對建立老師個人知名度有幫助嗎
作者:
kutkin ( )
2018-08-28 13:16:00有幫助
作者:
repast (Simon)
2018-08-28 14:07:00往上看那些急著先護航的言論 難怪會說出抄襲是誤會的話XD
抄襲是事實沒錯,也有他該付出的代價。但說實在的我認為他認真寫的話一定可以寫更好。總之,有哪邊出了錯,但不代表要全盤否定他。至少我認為他對考生很有幫助!
作者:
kimja (WM2014)
2018-08-28 14:46:00哈 抄襲還有護航 長見識了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8-08-28 14:47:00完全不知道為何可以護航抄襲,對考生有用就可以侵害他人心血,法律人不是很強調程序正義及公平嗎?在最基礎的點上就出錯了,且藉此牟名利,完全無法苟同。(而且都當到名師了,還不知道正當引用規範……)
作者: ejrq5785 (ejrq5785) 2018-08-28 14:49:00
請問新版啥時出 已經一年半了
作者: sexyboy5566 (性感男孩5566) 2018-08-28 15:08:00
刑法推易台大或連芯
作者: ponpoponpo (國民哥哥) 2018-08-28 15:32:00
易台大連芯兩個都上過,都大推!!!
作者:
zcbmaa (小剛)
2018-08-28 15:36:00可4人家上的很好呀 考生要的就是讓你考上的老師 私德部分就不予置評了
私德部份就看學生願不願意而已,而且女生又不是未成年私德部份就看學生願不願意而已,而且女生又不是未成年也不是真正的教師,基本上,頂多就是大家不補他的課,讓他收入變少這樣而已,因為他又不是領學校老師的固定薪
作者: CardozoJ (Cardozo) 2018-08-28 16:15:00
本案的女學生也未成年思慮不周嗎?
不過之前上他的課聽他說話就覺得他人品不太好 不過是蠻認真就是了但很討厭的一點就是上課很愛說什麼多上半小時一小時是送大禮.....啊之前講幹話笑話的時間就不只了
作者: Luzernsee (寧靜湖心) 2018-08-28 16:28:00
我比較好奇的是..原po兩年前的推文看起來是該師的粉怎麼會突然轉變這麼多
作者:
somia012 (Ravenclaw)
2018-08-28 16:34:00抄襲事件超誇張,整大題這樣抄,還好我沒買過他的書。但偶爾會有上榜心得文推薦他的書
作者: ejrq5785 (ejrq5785) 2018-08-28 16:35:00
不是偶爾 是賣得嚇嚇叫
作者: ejrq5785 (ejrq5785) 2018-08-28 16:53:00
可是網路上一堆好評啊 搞得我好亂啊
作者:
pex (只有適應沒有適合)
2018-08-28 16:55:00會說出抄襲是誤會的人真是頗呵....護航也護的技巧一點
作者:
goshfju (Cola)
2018-08-28 16:56:00網路一片好評的反而要特別注意 一些只是很會洗評價而已我看到的不少都是那樣
作者:
pex (只有適應沒有適合)
2018-08-28 17:09:00不過原po之前可是一直在說某師的好話....甚至要大家不要以訛傳訛.....現在是...?鬧翻了?
作者:
alegria (艾麗)
2018-08-28 18:15:00大科粉絲多正常吧好壞自在人心了
作者:
barkids (solar)
2018-08-28 18:48:00發現原po歷來文章只針對該師發文,由愛轉恨是因當事人?
作者: DanBlack (Dan Black) 2018-08-28 18:50:00
倫理和道德是不同的概念
單純不太喜歡他上課很愛和女學生聊天或講廢話 講十幾分鐘然後延遲下課 覺得不要這樣浪費時間可以嗎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8-08-28 20:18:00等等,怎麼好像大家都知道是哪位
作者: moumoumou (倒楣透頂了 衰到爆) 2018-08-28 20:25:00
有帥嗎?還是澤師跟黎台大比較帥吧XD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8-08-28 20:29:00民法賴川第二帥,沒人敢說第一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8-08-28 20:59:00民事法、強執,宇法李俊德第二強,沒人敢稱第一
作者: ejrq5785 (ejrq5785) 2018-08-28 21:10:00
有一些文章說 宇法的強執有錯的地方耶?還有他的行政法"聽說也不錯"?
作者: kimurasho 2018-08-28 21:13:00
民法張台大第一帥!其他人只能爭第二~~~
姓李?我看上面猜的XD打了關鍵字:抄襲,看到一篇高點易律師的文,抄襲是指這個嗎?
作者:
dianna72 (god bless Taiwan )
2018-08-28 22:02:00找不到影片跟照片
作者: Help (Help) 2018-08-28 23:26:00
一個願打, 一個願挨, 未婚有什麼錯? 得不到對方就毀人名譽??除非妳未成年或妳已婚, 好聚好散不是嗎? 條件夠好才會娶妳R~
作者:
fastfu (1983å¹´å°å··12月晴朗)
2018-08-28 23:53:00有種就爆真名出來 不要發廢文
作者: chouwang68 (張子房) 2018-08-29 09:02:00
GG
作者:
peiko87 (alice)
2018-08-29 10:12:00民法賴川老師超帥der
作者:
artisi (請輸入使用者代號)
2018-08-29 19:01:00這位老師真厲害 看推文教刑法 行政法 民法 好強!
作者: ejrq5785 (ejrq5785) 2018-08-29 20:31:00
那位一直推薦某老師的人 搞不好過兩年會來po文說他遇到狼師了
作者:
blue999 (FLY)
2018-08-29 20:33:00如果是推文 說的那位 他是常講自己"檢座"拉.. 說實在這樣講 你會聯想哪個位置? 我也是看板上才知 不是檢察官不過他教課蠻認真就是
如果是你情我願這哪叫狼師 頂多只能說老師劈腿是渣男
作者: hugo7627 2018-08-30 09:17:00
有沒有高潮?有爽到卻事後怪別人欺騙感情,那你能給甚麼承諾?感情就是兩情相悅你情我願,事後追殺沒有比較高尚
檢事官在法院都是叫檢事座檢察官是檢座 書記官叫書座 法警是法警座執達員叫執座都只是尊稱
普考程度也用座稱呼 真是x死我了自x成這樣還是第一次看到監所跟警四要用什麼座稱呼呢哈哈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8-08-30 21:57:00博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