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車商甲以新臺幣 50 萬元將 A 中古車出售給客戶乙後,
指示員工丙將 A 車開至基隆市交給乙,丙卻因超速將 A 車撞毀而無法修復。
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106年初等考試)
(A)僅甲對乙負損害賠償責任
(B)僅丙對乙負損害賠償責任
(C)甲與丙對乙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D)丙侵害乙的 A 車所有權
Ans:A
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履行輔助人之故意過失)
債務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關於債之履行有故意或過失時,
債務人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
但當事人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我知道這一題是用民法224,但還是有疑問
法條不是說「債務人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
那應該是車商與員工對客戶負責
為何答案是「僅甲對乙負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