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aski (GreedIsGood)
2018-10-05 08:12:32我自以為考點應該都有寫到,但這題只拿7分,感覺我有漏寫什麼
但感覺補習班詳解有寫到的我都有寫到,所以只好上來請教各位大德
http://imgur.com/M8AtEs4
我的大綱如下:
(一)B公司的主張,無理由
依第20條,乙有保險利益
(二)A公司的主張,無理由
1. 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在締約時存在就好
2. 受益人故意導致保險事故發生,保險人還是要賠
(三)A公司的主張,無理由
保險人也要賠重大過失
應該哪裡有漏掉爭點,只是我找不到,謝謝各位大德
作者: therookie 2018-11-28 23:31:00
現在這時間點帶風向真的沒用了 現實世界的風向早就變了
作者:
kilof (KiLoF)
2018-10-05 08:18:00差不多就這樣吧
作者:
alegria (艾麗)
2018-10-05 08:35:00好像跟你差不多 14 但我有加寫重大過失爭議
作者:
overtop2 (overtop2)
2018-10-05 10:01:00我考經建的 題目都一樣 我也是考點都寫到了才拿5分
作者:
alegria (艾麗)
2018-10-05 11:16:00記錯是17 我印象中還有寫到的爭點是16條範圍、保險利益學派見解,然後我沒引法條(怕錯)還有受益人角色
第一題應該是14條才對 對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第二條 1.兩人以永久共居意思 未結婚 民法1123為家屬保險法16條有保險利益2.受益人故意僅喪失受益權第三題就是重大過失賠不賠的爭點 可寫大寫小
這題應該是張冠群老師出的第三題主要討論方法意外與結果意外&故意是否含重大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