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將於107年10月20日至21日分別在臺北
及高雄2考區同時舉行,應考人可至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網址http://register.m
oex.gov.tw)之「試區查詢」,查詢所屬試場位置。又考試期間試區附近交通流量大,務
請寬估時間提早出門應試。
本考試入場證已於107年10月9日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之「入場證下載」開放下載
,應考人可不限次數自行下載,並請自行用空白紙張列印入場證、考試日程表及試場規則
後,攜帶入場應考即可;另入場證開放下載同時亦以電子郵件寄送,請應考人留意電子郵
件,並詳閱入場證所載相關資訊。
應考人應於考試當天攜帶入場證及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護照或全民健
保卡或駕駛執照入場應試。未攜帶身分證件者,不得入場應試。
考試中不得隨身攜帶行動電話、穿戴式電子裝置(包括智慧手環、智慧手錶、智慧眼鏡、
智慧耳機,例如小米手環及Apple Watch等)或其他具資訊傳輸、感應、拍攝或記錄功能
之器材及設備。同時呼籲應考人,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19條規定,應考人考
試涉及重大舞弊,自發現之日起5年內不得應考試院舉辦或委託舉辦之各種考試。另考試
作弊除予扣考外,如涉刑法第137條妨害考試罪嫌疑,將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告發,請
應考人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