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禁言處分(請益文自刪)

作者: alees (俠士)   2018-11-05 13:14:24
ONPU違反國考板板規
以下追加
clark1003
Mcdona1d
gsl
二、發文規則
(三)課業(請益)文規範:
1.課業文不以標題和分類為標準,以文
章內容為實質課業文審查,需附出處
和想法。課業文除無人回應外,不論
答案正確與否,均禁止刪除(包含修推
文至空白),違者禁言25日。
2.其他具有提問性質的文章,不以標題
和分類為標準,除無人回應外,不論
答案正確與否,均禁止刪除(包含修推
文至空白),違者禁言25日。
自刪文章,如有必要得回復原狀。
發文至自刪合理期間為40日以上,逾期
則不罰
25+5+5=35日
c m a 25+5=30日
g 25日
檢附原文
作者 ONPU (紫彤)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請益] 人事行政初等及五等的用書
時間 Mon Oct 29 20:32:1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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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關於人事行政初等及五等的用書
目前是想選郭如意老師的書 這本↓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48649
版友有其他推薦的老師或書嗎?謝謝~~
作者: jm10290722 (快樂的魚)   2017-10-29 22:11:00
這舊的,這2年有修法,應該要買最新的吧
作者: au0303 (艾倫)   2017-11-01 11:53:00
修法超多的,歴屆考古題很多都無法再用,感覺很難唸
作者: Jencho (Jencho)   2017-11-03 12:25:00
去書店翻翻,哪本好吸收就是哪本,沒有一定要買誰的,別人推薦的你讀不下去一樣只丟紙類回收
作者: r49 (熱到妝都花了)   2017-11-03 13:34:00
你是不是把前一篇的給刪掉了@@?
作者: ONPU (紫彤)   2017-11-03 22:24:00
對 我刪掉了 我主要想知道五等初等只讀這本書是否可以?^^"
作者: alees (俠士)   2017-11-04 01:24:00
您沒看板規喔?齁
作者: asdfjkl0921 (和幸福一起向前走)   2017-05-13 20:05:00
只開始入門課,但是已經買超過一星期,過了退的時間
作者: qqlian (qqlian)   2017-05-13 20:18:00
找身邊想考試的人賣吧
作者: asdfjkl0921 (和幸福一起向前走)   2017-05-13 20:39:00
所以志光那邊真的無法更改購買人囉?那我了解了,謝謝你們喔
作者: l040408g (霖霖)   2017-05-13 20:41:00
想借詢問一下 如果是跟別人買後轉賣 因為資料是原賣主的 所以我要跟他支會嗎?還是我已經跟他買了 後續處理權就全權歸我呢?(愛怎麼
作者: g915006 (陳軍印)   2017-05-14 07:31:00
作者: WAYNE1989 (神棍)   2017-05-14 09:46:00
對方單有身份證其實做不了什麼事啦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8-11-05 22:04:00
黎律師不教了?
作者: allesvorbei (如果、聽說、可能)   2018-11-05 22:34:00
之前有聽到因為考選部之前要求不能擔任補習相關職務,不少補習班的老師會大洗牌
作者: agn0000099 (羽山秋人)   2018-11-05 22:58:00
有命題閱卷才要禁止吧 黎律有在做這個嗎
作者: fujizaki (豆腐)   2018-11-05 23:11:00
天啊!我刑訴就是衝著黎律去的
作者: sexyboy5566 (性感男孩5566)   2018-11-05 23:22:00
難不成被挖角了@@?
作者: n123456n (米修)   2018-11-06 00:51:00
有沒有可能是想休息一陣子
作者: SudaPeter (同棲しよう、有村さん)   2018-11-06 18:13:00
一、當然是變為普通債權,不用再還,天下哪來那麼好的事。二、是不是有漏掉資訊。然後去看879-2,物保人保本來就是競合關係,債權人有自由選擇權。主債務因為抵押物拍賣全數清償,從屬的保證債務自然也消滅啊。
作者: HtcNewOne (新一)   2018-11-08 21:37:00
這樣問不準 我參加三年地特 每一次都在不同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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