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ees (俠士)
2018-11-05 13:14:24ONPU違反國考板板規
以下追加
clark1003
Mcdona1d
gsl
二、發文規則
(三)課業(請益)文規範:
1.課業文不以標題和分類為標準,以文
章內容為實質課業文審查,需附出處
和想法。課業文除無人回應外,不論
答案正確與否,均禁止刪除(包含修推
文至空白),違者禁言25日。
2.其他具有提問性質的文章,不以標題
和分類為標準,除無人回應外,不論
答案正確與否,均禁止刪除(包含修推
文至空白),違者禁言25日。
自刪文章,如有必要得回復原狀。
發文至自刪合理期間為40日以上,逾期
則不罰
25+5+5=35日
c m a 25+5=30日
g 25日
檢附原文
作者 ONPU (紫彤)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請益] 人事行政初等及五等的用書
時間 Mon Oct 29 20:32:16 2018
───────────────────────────────────────
想請問關於人事行政初等及五等的用書
目前是想選郭如意老師的書 這本↓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48649
版友有其他推薦的老師或書嗎?謝謝~~
作者:
au0303 (艾倫)
2017-11-01 11:53:00修法超多的,歴屆考古題很多都無法再用,感覺很難唸
作者:
Jencho (Jencho)
2017-11-03 12:25:00去書店翻翻,哪本好吸收就是哪本,沒有一定要買誰的,別人推薦的你讀不下去一樣只丟紙類回收
作者:
r49 (熱到妝都花了)
2017-11-03 13:34:00你是不是把前一篇的給刪掉了@@?
作者:
ONPU (紫彤)
2017-11-03 22:24:00對 我刪掉了 我主要想知道五等初等只讀這本書是否可以?^^"
作者:
alees (俠士)
2017-11-04 01:24:00您沒看板規喔?齁
作者:
qqlian (qqlian)
2017-05-13 20:18:00找身邊想考試的人賣吧
所以志光那邊真的無法更改購買人囉?那我了解了,謝謝你們喔
想借詢問一下 如果是跟別人買後轉賣 因為資料是原賣主的 所以我要跟他支會嗎?還是我已經跟他買了 後續處理權就全權歸我呢?(愛怎麼
作者: g915006 (陳軍印) 2017-05-14 07:31:00
嗯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8-11-05 22:04:00黎律師不教了?
之前有聽到因為考選部之前要求不能擔任補習相關職務,不少補習班的老師會大洗牌
作者: fujizaki (豆腐) 2018-11-05 23:11:00
天啊!我刑訴就是衝著黎律去的
作者: sexyboy5566 (性感男孩5566) 2018-11-05 23:22:00
難不成被挖角了@@?
作者:
SudaPeter (同棲しよう、有村さん)
2018-11-06 18:13:00一、當然是變為普通債權,不用再還,天下哪來那麼好的事。二、是不是有漏掉資訊。然後去看879-2,物保人保本來就是競合關係,債權人有自由選擇權。主債務因為抵押物拍賣全數清償,從屬的保證債務自然也消滅啊。
這樣問不準 我參加三年地特 每一次都在不同地方..